​尤溪:一百一十个村“脱壳削薄”
2019-03-05   来源:三明日报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要建立健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养殖等多样性特色农业,鼓励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一系列措施,让我们对农民致富、村财增收和乡村振兴更有信心了。”2月26日,尤溪县溪尾乡九峰村党支部书记姜其由说,细读中央“一号文件”后,他有很高的期望值。

九峰村原来是一个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村财年收入不到3万元。去年,在县里开展的“村财增收年”行动中,九峰村集体与创业户、贫困户合作,成立合作社,探索林下经济,发展香猪特色养殖,并以订单的形式对接中高端市场。因为第一年还是尝试阶段,养殖规模比较小,合作社共出栏香猪1000头,村集体分红收入67900元。“光伏发电这一项每年村财还可收入3万多元。”姜其由说,“加上收取林地管理费等,2018年村财收入有11万多元,成功‘摘帽’了。”

近年来,由于村集体经济薄弱,不少村不仅正常工作难以开展,农村基层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也被弱化。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尤溪县250个村中自有经营性收益在5万元以上的有97个,3万至5万元的有43个,而3万元及以下的村就占110个。为有效解决村级组织“无钱办事”、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尤溪县把2018年确定为“村财增收年”,要求乡村对各自的区位条件、资源优势、基础设施、主导产业等情况进行梳理,“一村一策”制定村财增收具体办法,完成“到2018年底,全县所有建制村的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3万元以上,力争多数建制村的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的目标任务。

对此,尤溪县出台了相应的奖惩政策。建立县处级领导和部门、住村干部挂钩联系制度,将村财增收工作纳入乡村干部考核体系,对所有村经营性收入全部达10万元以上的乡镇和连续三年实现增收目标的村,分别给予乡镇和村主干一次性奖励。同时,县财政投入600万元,设立县村财发展基金,分类辐射带动、奖励支持、兜底扶持一批相关村集体,实现村财可持续增收。如,3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统一将资金投入到汶潭水利枢纽项目,每年可实现保底增收2.5万元。

九峰村所在的溪尾乡是村财增收比较平衡的乡镇。2018年,12个所辖村依靠烟叶税分成、林地使用费、租金、管理费、光伏等,经营性收入全部达10万元以上,乡里将获得30万元的乡镇工作经费奖励。

不仅仅是溪尾乡,全县各镇各村都纷纷行动起来,各自“排兵布阵”。洋中镇上塘村与县国有林场签订合作协议,逐步将5000亩林地提供给国有林场合作经营,每年每亩预支10元林地使用费作为村财收入;西滨镇彩洋村引进公司合作开发古村落旅游项目,村部以资金、基础设施等方式入股,每年可收入3万-5万元;管前镇皇山村成立毛竹专业合作社,村集体每年可增收10余万元……

至2018年底,尤溪县250个村中,集体经营性收入在3万至5万元的有56个,5万至10万元的有57个,10万至20万元的有54个,20万元以上的有83个,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对照中央“一号文件”,对于今年怎么做,很多村更是心中有数。上塘村打算申请指标,进行土地增减挂钩交易,预计村财能增收30多万元;九峰村打算将去年的村财收入作为资本金,扩大养殖合作社的规模,并成立毛竹合作社统一管理2000多亩竹林,每亩村集体将增收20元……

责任编辑: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