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畜禽类违法屠宰售卖行为,切实规范肉制品生产经营秩序,筑牢肉品安全防线,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行动,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工作
制定关于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召开生猪私屠滥宰违法专项行动部署会,明确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和工作安排,将专项行动检查的任务层层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严把安全关口
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发放告知书、公布私屠滥宰问题举报电话等方式,对“猪贩子”“肉铺子”和私屠滥宰易发区域开展屠宰、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及政策解读,要求生猪产品经营户坚守法律底线,从正规渠道进货,绝不贩卖没有检疫标志的“无花肉”,让卖出的每一块肉都成为“放心肉”。
同时,通过法治宣传日,宣传食用私屠滥宰未经检疫检验畜禽肉品的危害,指导居民识别未检疫检验肉,引导居民自觉不购买、不食用,鼓励居民主动抵制、举报不法商贩私屠滥宰、猪肉注水。
三、摸排清理,严查非法屠宰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工作要求,重点对定点屠宰场,各类经营生猪肉品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私屠滥宰易发多发区域全面开展摸底排查,累计检查肉品销售店(摊位)160家,养殖企业20家。
四、加强监督,严管屠宰准出
严抓生猪检疫申报、运输车辆查验、畜禽现场检疫、瘦肉精现场快检等各个环节,确保猪肉从养殖场到民众餐桌的每个环节全程监管。
同时开展常态化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了解将乐县定点屠宰企业日均屠宰数量、出入场载具洗消等情况,要求企业严格遵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完善肉品检验制度,规范屠宰后生猪产品的销售路径,确保产品按渠道流入正规市场。
五、联合执法,严打私屠滥宰
前往各乡镇开展打击私屠滥宰普法宣传,签订告知书,明确告知屠宰经营户,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一经发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合公安局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联动执法,采取主动查处和群众举报相结合、定期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高发时段和地域的巡查,集中力量对违法线索进行核实,不放过蛛丝马迹,确保件件有结果。目前,捣毁私屠滥宰窝点2个,无害化处理生猪2头,没收生猪13头,案件县公安局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