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市积极探索创新乡镇交接断面水环境“442”整治模式,从流域末梢入手,通过抓好“毛细血管”水环境整治,为干流水环境质量提供基础保障。
建立4项机制
实行“河长﹢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各级河长将乡镇交接断面水环境整治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统筹协调各部门集中攻坚断面水环境问题。
实行“补充﹢强化”监测工作机制。龙岩市结合乡镇交接断面点位多、涉及面广的特点,建立“省级不定时考核监测﹢市级双月隔月抽测﹢县级单月隔月全面监测”工作模式,将省级监测、市级抽测作为县级监测的补充和强化,并充分运用监测成果,推进工作。
实行“督导﹢考核”推进工作机制。将乡镇交接断面与国控、省控、市控等断面一并管理,建立“周研究推进﹢日常监管督导﹢季度和年终考核”工作推进机制。
实行“项目﹢资金”经费保障机制。市、县、乡通过“项目化资金配套”保障乡镇交接断面监测监管和整治经费。2022年以来,市、县共安排专项监测经费196.4万元,乡镇安排专项监管整治经费3.67亿元。
采取4项措施
落实责任,“三挂钩”保障。龙岩市制定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建立河长、干部、部门负责人“三挂钩”责任制度,每个断面均明确责任县级河长、乡镇级河长、责任干部和牵头监管单位、责任监管单位。
抓住重点,“三化法”推进。龙岩市将提升2022年水质不达标、不稳定断面和重点断面的水质,作为2023年重点攻坚任务,实行项目化、责任化、清单化“三化”工作机制,明确整治提升内容、措施、时限,列出问题清单、监管清单、措施清单。
强化管理,“三举措”攻坚。龙岩市开展重点攻坚断面“双加密”监测工作法,市级每月加密监测,县级每半月加密监测;实施“周调度、月督办”工作法,市、县、乡均建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每周调度集中攻坚任务推进情况,每月会商研判、现场推进,并以“河长令”“督办函”等方式点对点督办;对水质不达标或类别下降断面采取通报、预警函告、约谈、效能问责等过程性管理措施。
紧密联动,“三同时”共治。河长办牵头,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水利等职能部门对照问题和措施清单开展业务指导。三级河长带领各级干部,集中开展整治攻坚行动。全市上下积极构建整治攻坚网络。
用好2个手段
运用信息技术。开发乡镇交接断面水质监测数据系统程序,对水质监测结果及准确性进行检测、记录和分析统计,形成水质情况分析图。
利用各类媒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大范围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治水护水氛围。(通讯员 谢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