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沙县:全域全程全链提升生态治水效能
2023-11-23   作者:刘默涵   来源:新华网

深秋11月,三明沙县这座地处闽中的秀美小城依然温暖如春。沙溪河畔茂密的植被上不时有飞鸟掠过,在夕阳的映照下,河水与天空连成一片,满眼皆是晚霞之色。

沙溪河是闽江支流,也是沙县人的“母亲河”。近年来,得益于福建生态治水的不断深入和水环境的持续改善,沙溪河展现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动人画卷。

“一局统管” 统筹全民共治

谈起生态治水,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管前村的村民们有着切身感触:“我们既是受益者,也是守护人。”

管前村是沙县区的区级文明村。今年3月,管前村的村民在半夜听到机器低沉的轰鸣声,空气中不时飘来一股刺鼻的臭味。第二天,村子前的沙溪河河道还泛起了一层油污。村民们很纳闷:这污染物究竟是从哪来的?

带着疑惑,村民将这一情况反馈给了村干部。村里的河道专管员、水上作业人员在日间巡河的时候也发现了异常:一处废弃很久的厂房外,竟然有一道新铺设的水管直通沙溪河。村干部迅速把相关情况反馈到青州派出所和沙县区生态综合执法局。

“通过深入调查,我们发现这是一个利用废旧轮胎炼制工业重油的黑作坊,违法人员利用高温裂解制油技术,焚烧轮胎后蒸馏提纯工业重油以牟利。”沙县区生态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蔡小坪说,这伙违法人员专门等到半夜才开工,偷排污染物和生产废水。

“就在这帮人半夜做着‘发财梦’的时候,我们和公安机关已经完成了对他们的调查取证并开展联合行动,将仅开办6天的这个黑作坊连根端掉。”沙县区生态综合执法局局长孙达说,这起案件中共有10名犯罪嫌疑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沙县区水利局副局长黄志创看来,这起污染环境案快速告破的背后,是沙县生态行政执法改革“攥指成拳”统筹全民共治的结果,也是地方维护水生态安全治理能力不断得到提升的一道缩影。

2017年以来,沙县创新县级流域河长履职制度,赋予流域河长调动部门、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下发河长令,召集专题会议,提请追责问责等四项职权,以上率下引导乡村两级河长有效破解跨领域治水难问题。2018年1月,沙县更是率先在全省以森林警察为主要力量成立生态综合执法局,从水利、国土、林业等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统一行政指挥,并赋予该局涉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等7个方面73项法律法规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明晰权责,生态问题得到“一局统管”。

据沙县区生态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曹正盛介绍,合署办公以来,该局共开展联合执法巡查1320次,移交刑事案件线索77件(次),查处和配合公安机关侦破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75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96人。

系统创新 构建“三全治理”

沙县区是福建首批综合治水试验县之一,强化生态综合执法只是沙县区深化全域全过程全链条治水工作诸多改革中的一环。

近年来,沙县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在生态文明机制体制改革方面大胆创新,陆续推出“河道专管员+”模式,创新“政协委员河长”履职办法和河湖问题处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举措,交出了一张漂亮的生态答卷:2017年至2022年,沙县河湖水环境质量实现全面达标,主要流域水质Ⅰ至Ⅲ类水比例为100%,饮用水水源水质Ⅰ至Ⅲ类水比例为100%,行政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2022年,全区水质达Ⅱ类水质标准比例为91.7%,水质稳定向好且逐年提升。

一系列创新,带来了显著成效,也获得了一系列荣誉。

2018年至2022年,沙县区连续获得三明市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第一名。2022年,沙县区荣获“福建省河长制湖长制正向激励县”。

“幸福河湖” 增强群众获得感

如今,沙县区正以“幸福河湖”为纽带串起美丽乡村,依托综合治水产生文化、景观效益,打造沙溪“一河两岸”、东溪水生态公园、墩头溪湿地公园、畔溪公园等一批具有“城中公园、乡中田野”特色的水利风景区。

在发展水景旅游方面,沙县区紧扣“古韵虬城·食赏沙县”主题,实施好俞邦村景区、水美土堡乡村旅居综合体、东溪拾趣小镇、马岩山庄、南阳慕野小镇及库区畲村文旅小镇等建设项目,推动水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

“我们将坚持保障好供水、保护好水源、稳定好水质、发展好水经济,努力让更多的群众切身感受到河湖治理带来的新变化。”沙县区委书记、区总河长吴健成说。

傍晚时分,在家门口的沙溪河畔散步是管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乐积坚的一个爱好。这几年,他见证了“母亲河”的蝶变,经过不断治理逐步变回了小时候记忆中的样子。

“鸟多了,水清了,河里的渔获多了,鱼变好吃了……”他时常和朋友感慨,这就是老百姓对生态治水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最朴素的感知。

“守护绿水青山、守护乡愁,需要全民参与、全社会联动。我们未来将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的带领下,继续发挥好村级组织在生态治水工作中的细胞作用,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河’。”乐积坚说。(刘默涵)

责任编辑: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