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2〕128号)、《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委振兴办〔2022〕15号)等文件精神,我市组织各县(市)区按要求开展遴选申报工作,并开展审核审查。经研究,择优推荐福清市江镜镇南宵村等77个村为2022年度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村,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3年1月19日至1月31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电话:0591-87669257
传真电话:0591-87669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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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
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
2022年度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村福州市推荐名单.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