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村级财务混乱、集体资产流失等现象,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泰宁县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对农村不规范经济合同进行清理,收回流失集体资产。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实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各阶段的任务,制定《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于6月11日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由分管领导主持,各乡(镇)分管领导及经管站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上级的有关文件和相关政策法规,围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二是开展广泛宣传。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悬挂横幅、印发宣传册、微信公众号、县政府网站、LED屏、在村务公开栏等场所张贴《致广大村民的一封信》和广播宣传等形式,让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走进千家万户,大力营造舆论氛围。悬挂宣传横幅(包括LED屏)52条,在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宣传报道16次,分发宣传手册2000余份,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开展“三资”整治工作的知晓度和认知度,扩大“三资”整治工作影响。
三是开展督查调研。为有效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于8月4日至17日对全县9个乡镇,随机抽查了18个村,深入镇、村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开展督促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精准提出整改意见。针对本次督查调研,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三资”清理整治取得更大成效,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是工作成效突显。为完善农村“三资”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通过印发《泰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三资”监督管理的意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发挥资产效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截至目前,全县查摆经济合同1972份,查摆问题合同292份,整改问题合同283份,收回拖欠租金24.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