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福建省8地入选,分别是:永安市、永春县、长汀县、南平市建阳区、南平市延平区、寿宁县、闽清县和厦门集美区。本轮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8月起至2023年7月止。
据悉,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省份推荐了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经农业农村部研究,确定河北省高邑县等236个县(市、区、旗、团、场)、北京市昌平区等12个市辖区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地区推进试点单位。( 林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