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办公厅《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方案》(闽纪办〔2021〕9号)精神,6月11日,新罗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在区农业农村局召开,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镇(街)分管领导、区全体经管干部、镇(街)经管工作负责人共45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成立工作专班,组建若干工作组,确保组织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二要明确工作重点。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是: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积极回应农民群众关注的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热点问题,集中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维护群众利益。三要加强指导,强化督导,确保工作按时完成。各镇街要指导各村对村集体“三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确保不遗不漏,要组织司法所或聘请律师指导各村组织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每份经济合同进行审查,对集体“三资”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对明显违背合同法、明显显失公平、明显未经民主程序、明显暗箱操作等四类问题合同进行坚决纠正,对被非法占用的集体“三资”依法追回。针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新罗区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不断完善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特别是完善和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会上开展了2020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点评,结合点评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业务培训。专项整治工作要求8月底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