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强监管 提质增效促规范——福州福清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典型经验
2021-06-15   来源: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近年来,福清市多措并举,不断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截止到2020年12月,442个涉农村(社)村财总收入3.57亿元,账面总资产71.59亿元。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锻造“标准尺”。福清市每3-4年都根据农村经济形势发展需要,制定出适合福清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需要的文件,相继出台了《福清市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融政综〔2009〕254号)、《关于加强农村集体存款资金管理的通知》(融监综〔2011〕7号)、《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委托代理会计队伍建设的意见》(融政综〔2016〕33号)、《福清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融政综〔2016〕268号)等系列文件。2020年,又顺应福清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形势,在全省率先出台了《福清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与时俱进、有章可循。

规范村集体财务管理标准程序,制定“工具书”。印发《福清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暂行规定》程序性文书,制定标准文书,细化明晰了村集体财务管理中涉及重大事项和财务计划、财务公开、货币资金、收支票据、资产资源、采购和工程建设、报酬补贴、差旅接待、财务档案等十个方面40种程序性文书和流程图,做到每个环节都有统一的规范程序,既便于基层对标操作,也有利于日常监管。

日常监管与点题整治相结合,常鸣“警示钟”。一是加强村级财务账前审核工作。全面实行村财账前审核制度,村财每一张收支凭证都须经经管部门账前审核并经相应程序后才可以进行账务处理。二是常态化监管提醒。通过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的日常监管,每季度对全市农村财务过账不及时、合同履行不规范等问题,向镇村下发监管提醒函。三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2020年4月,在全市范围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三清一查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全市共收回资金4680.35万元,集体土地1055.08亩,滩涂河滩鱼池等1151.47亩,收回店面、房产、礼堂等场所35302平方米;立案查处了农村“三资”管理中党员干部违纪问题13起,给予党纪处分18人。四是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开展该项工作,通过独立的专业第三方进行审计,避免农经人员既作运动员,又作裁判员,确保审计结果的独立公正。

推行收支非现金结算,戴上“紧箍咒”。推行村集体非现金结算管理,要求村级组织所有收支必须通过银行结算。当前正在试点村集体小额支出使用村务卡“刷卡支付”,村集体小额收入专用二维码“扫码收入”工作,防范村级“微腐败”。同时,针对村级组织滥开存款账户、集体资金管理无序,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福清市对全市村级组织存款账户进行了清理,全市共注销村集体非基本户53个,将所有非基本户1.93亿元存款转存基本账户。实现了一村只设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规范了村集体银行存款管理,确保集体资金安全。

不断拓展财务公开渠道,张开“千里眼”。一是完善机制,定期公开。每月(季度)终了十日内,将财务公开表、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等资料在村务公开栏上张榜公布并进行拍照留底,分别由村报账员、代理会计和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系统存档备查。二是拓宽渠道,扩大公开。将农村集体“三资”相关数据“送上”福州市惠民资金网,把村财公开从线下搬到线上。下一步还将在做好村财网上审批的基础上,实行农村集体“三资”通过“玉融微村财”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开,横向扩大公开范围,实现“移动”公开;纵向提升公开内容,实现“彻底”公开。

以信息化数据化为抓手,开启“节能阀”。自2010年起,福清市搭建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对所有涉农村社建立健全了规范明晰的资产资源和工程建设管理台帐,做到账目清、底子明。近年又陆续在农村财务计算机网络监管系统中增加资产管理、资源管理、综合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票据领销管理、账前审核信息管理等模块,实现便捷的“三资”网络管理监督机制。目前正在推行农村集体财务网上审批,让数据“跑腿”,使得单笔支出报销时间可以降低到半小时以内,同时解决过去财务人员报销时必须在村委、会计代理中心和银行之间来回奔波的问题,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为基层减负。

强化村财监管队伍建设,稳定“常规军”。一是强素质。每年组织3-5期对全市镇(街)代理会计的业务培训,每届组织1-2期对全市村(居)报账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他们的业务素质。二是提待遇。提高、保障代理会计福利待遇,把基础工资标准提高到2700元/月-2900元/月,绩效工资标准提高到600元/月,落实代理会计“五险一金”,稳定代理会计队伍。三是壮队伍。根据村级组织业务工作量,把代理会计配置标准提高到按每4个村配备1名,全市共增加27名。

责任编辑: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