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市2021年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工作启动,拟评选总数75个,其中:示范场50个,示范社25个。即日起,全市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可向注册地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
据介绍,该评选旨在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建设,对于粮食类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将优先推荐,并根据实际申报情况,适当调剂示范场、示范社指标和县(区)间的指标。原则上,每个县(区)推荐上报的家庭农场和合作社一般要有1家林业类(含花卉苗木)或渔业类的家庭农场和合作社。
其中,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从县级家庭农场示范场中择优评选,2013年以来已被评为省、市级示范场的家庭农场不再参与评选。参加评选的家庭农场须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鼓励家庭农场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商标注册或积极参与各类展示展销活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从县级示范社中择优评选,并优先推选已列入省农民合作社规范社名录和拥有“三品一标”或注册商标的合作社。2011年以来已被评为国家、省、市级示范社的不再参加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