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年)》(以下简称《指引》),明确了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13个重点产业和领域,以及创新投入方式、打造合作平台、营造良好环境的具体措施。
对此,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人民网时表示,在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的过程中,社会资本一直是重要的金融手段。此次《指引》对社会资本投资的相关内容做出进一步明确,强调了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保护好农民利益等原则,指引了社会资本的创新投入方式,为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开辟更多有效路径,可有效促进农业农村市场化经济的规模化发展。
引导社会资本“下乡”参与到农业农村的产业发展中,在近年来一直备受关注。此次《指引》是在去年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基础上修订而成,明确了鼓励投资的重点产业和领域包括现代种养业、现代种业、乡村富民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新型服务业、生态循环农业、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农业建设、农村创业创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对外合作。
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杨雅婷在接受人民网时表示,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是乡村振兴的关键。“社会资本应是相对农户的社会农业主体,使得农业生产专业性和规模性有所提升,继而推动乡村振兴。”杨雅婷说,农业投资回报率低,再加上过去农地权属固化,一系列因素使得社会资本对农业农村投入不足。随着《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民法典》的出台以及《乡村振兴法》的颁布,农地“三权分置”落实,土地经营权的立法确认释放了农地流转红利,清除了社会资本投入农业流转农地使用权的障碍,使得农业规模化经营成为可能。
杨雅婷认为,《指引》明确了遵循市场规律,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农村重点领域,这将大幅度提高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的积极性。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认为,社会资本下乡要选择盈利增长空间比较大的领域,要挖掘农业产业链的价值,提高农业全产业链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