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地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新发展阶段全面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从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和安排农村公共服务四个方面明确发展方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稳步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这一伟大工程,还需要在具体的实践落实中不断完善。
一是调整政策制度供给导向。我国在乡村振兴进程中要通过调整政策制度供给的导向,扭转工业偏向、城市偏向政策,抛弃重工轻农、重城轻乡思想,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理念谋划发展思路,制定发展政策,落实发展举措,从而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注重培养农村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绿色提升工程、产业升级加固工程、产村融合工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等建设。一方面,要构建资源配置、要素交换、公共服务上优先保障农业农村发展的制度体系;另一方面,要以完善市场体制机制为切入点,系统构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体系。
二是强化公共财政支农力度。公共财政决定投入指向,逐级增支强调支农必须从下到上逐次强化。依靠“财政兴农”,应当成为我国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重要内容,通过数量充足、使用高效的公共财政支农,调配增支力度逐级逐年增加。在乡村振兴进程中要通过逐级增支调配公共财政支农的刚度,加大公共财政对“三农”的政策倾斜力度。同时,面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农林水支出近年来增幅有所下降的势头,探索新形势下财政优先投入“三农”的具体机制,兼顾“三农”投入与财政支农投入齐头并进。不仅如此,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和补贴方式,增强农业农村发展补贴的指向性和精准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引领作用,引导社会民间资本和外商投资进入并参与农业农村发展。
三是大力发展农村金融。农村金融需求是否满足决定着农村发展的现代化进程,全面疏解农村地区信贷供给,是我国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重要一环。要不断完善金融支农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快农村金融回归“三农”本源的进程,促进金融资源向农业农村流动,以打通农村金融供需“梗阻”。持续推进农村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农村金融服务农村实体经济的能力。同时,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鼓励各金融机构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提供多层次、广覆盖、低成本、可持续的金融服务。不仅如此,还需要健全农村产权制度,明确并激活农村土地和农房等资源资产的金融属性。还可以通过普及应用“政融保”等融资模式,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筹集更多的金融投资。与此同时,积极探索“用补贴换保险”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尽快普及推广农业政策性保险。
四是推进农村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打造纵横交错、综合配套、适合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基础设施体系,是我国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必要内容。针对近些年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水平偏低、农田水利欠账较多、农业绿色发展设施投入缺口较大的情况,要持续优化农村一般预算支出的结构。针对近些年农业自然灾害频发且有加重趋势的情况,强力完善和改造病险水库、疏通排水沟渠和发展设施农业,不断满足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需要。在加快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实现工程建设和管护并重。
五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统筹。公共服务决定城乡差距,实现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统筹要求通过城乡一体、协同发展的基本公共服务安排,消除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城乡发展鸿沟,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注重营造良好的农村发展环境,为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全方位支撑。不断完善完全统一和有机衔接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尤其是针对近些年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不足,农村社会保障标准和保障水平普遍偏低,农村教育卫生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以及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短板,加大财政资源的分配力度,从而有机促进城乡基本权益平等化。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全面破解“最后一公里”问题。
六是加强农业农村发展的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渠道多元、效应集聚的人才队伍培育,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智力深厚的人才储备,是我国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必谋策略。破解人才短缺这一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中最突出的瓶颈制约,下决心不断发展乡村人才。通过农民工或者大学生等返乡创业政策的引导,为人才留在农村营造出良好氛围,降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程度。不断完善和解决农村人才市场机制失灵问题,畅通智力、技术、管理等向农业农村流动通道。在此基础上,还需要鼓励和引导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科技人员下乡,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