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两地入选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
2020-04-20   来源:中国福建三农网

中国福建三农网福州4月20日讯( 方芳)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相关通知,根据“树立一批典型”的相关要求,农业农村部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基础上,从前三批中央确定的试点单位中选择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具有引领作用的北京市大兴区等60个县(市、区)作为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典型单位(名单附后)。其中,我省龙岩市永定区、福清市入选。

典型单位经验材料将陆续在《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刊登并下发各地,供各地学习借鉴。

通知指出,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认真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做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因地制宜积极推进改革试点,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期完成。

通知要求,各地要增强改革做法经验的学习和交流,刚启动改革试点的地区要广泛动员部署,抓牢关键环节,推动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已开展改革试点的地区要加强成果转化,破解改革难题,进一步推动改革取得新突破。

责任编辑: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