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将部分农用地转为建筑用地 面积约1882平米
2019-03-29   作者:王正夏   来源:东南网

近日,福州市政府发布关于福清市2018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同意将福清市境内农用地0.1882公顷(折合约1882平方米)转为建设用地。

批复指出,将根据福清市城头镇、高山镇、海口镇、江阴镇、龙田镇、三山镇、沙埔镇、渔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用城头镇西池村旱地0.012公顷,岩兜村水田0.024公顷;高山镇垄上村旱地0.0104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6公顷;海口镇东阁村水田0.012公顷,石溪村水田0.0106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4公顷;江阴镇南曹村水田0.0082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038公顷;龙田镇东营村旱地0.0208公顷、其他农用地0.0032公顷,积库村旱地0.0264公顷、园地0.0056公顷、其他农用地0.004公顷;三山镇嘉儒村旱地0.0098公顷、其他农用地0.0022公顷;沙埔镇江夏村旱地0.0076公顷、其他农用地0.0044公顷,西岭村旱地0.0104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6公顷;渔溪镇联华村水田0.0109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1公顷,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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