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丨集美检察的“治水”攻略
2018-08-28   来源:集美检察

“闽海之滨,有我集美乡,山明兮水秀,胜地冠南疆。”

——《集美学校校歌》

厦门集美依山靠海,风景宜人,然而有些人利令智昏,竟对生态环境痛下毒手。对此,集美检察院充分履职,采取措施,恢复水生态,让“恶人”接受法律的制裁,付出代价。

公益诉讼丨集美检察的“治水”攻略

守绿水多方齐发力(上)

2017年1月,集美生态公益群一条群众反映河水污染问题的信息让集美检察院十分重视,第一时间派出干警前往集美区后溪镇西井溪查看群众反映河水问题是否属实。经过现场确认,溪水的确被污染严重,治污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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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溪镇西井溪污染现场图

2017年2月,集美检察院向环保部门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充分履职,查处污染问题。环保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多措并举,大力整治,定要还群众一泓清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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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后的西井溪现场图

目前,西井溪的水质明显得到改善。喜人的成效离不开多方的配合,从治污的措施中便可得知。

主要措施

1、经常性对河水和重点企业的生产废水取样检测,并进行化验比对,努力查找排污单位

2、联合建设局等部门对后溪工业组团的所有地下管网、排水井进行地毯式排查,察看是否有企业偷接暗管偷排污水

3、与区河长办密切配合,加大巡河频率,发现问题,即时介入查处

守绿水多方齐发力(下)

2008年以来,陈某、蔡某、林某未经批准,擅自在集美区灌口镇的三个不同地点建设洗沙场。期间,私自平整土地、堆沙、放置洗沙设备、建设管理房,非法占用土地面积共计23766平方米。2015年3月至5月,集美区执法局依法履行了相关执法程序,但未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土地依然没有恢复原状。

集美检察院获悉后,缜密调查,依法监督,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调查核实权,深入田间溪边,现场查看、拍摄。调查发现,涉案洗沙场不仅非法占用土地,且建在沿溪岸边,一旦暴雨,大量沙土流进溪道,必将影响排洪,后果将不堪设想。

2017年5月,集美检察向集美执法局发了3份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强制拆除被非法占用的土地上的建筑物,强制清除沙堆,恢复土地原状。执法局全面采纳建议,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最终恢复土地共计23766平方米,保护溪道畅通无阻、溪流免受污染。

沙堆清除 | 洗沙设备拆除 | 机械、沙堆清除

前后对比图 前后对比图 前后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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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蓝海定尽责行权

集美临海,有人以此为商机,办起了特色餐饮。特别是在夏日,吹着海风,享用美食格外惬意,此时生意往往十分火爆。但是,这一“特色”餐饮业背后的弊端往往被忽视。形形色色的店家排档部分未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非法占用公共海域,不仅破坏了海洋景观,而且对海域环境的污染也不容小觑。2010年至2012年,在集美区杏滨路外侧海域,共有13名当事人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擅自将水泥船改装成餐饮船,停靠在该海域,办餐饮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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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杏滨路外侧海域整治前

集美检察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经过细致核查,认为法院在审理这些行政非诉执行案中,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2016年5月,集美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强制执行。最终,在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执法局的密切配合下,法院依法拆除了大排档,靓丽的海岸线终于得以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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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后的集美区杏滨路外侧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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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泽而渔则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则明年无兽”,生态系统有其发展规律,若无视规律只顾眼前一时私利,定要为此付出代价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为百年大计!生态检察,我们在路上。


责任编辑:明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