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培训“抓”意识。组织25家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经营者、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成立“大田校外托管工作群”微信群,发放《大田县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告知书》,切实提高校外托管机构保障中小学生饮食安全意识。二是落实主责“抓”机制。要求校园周边家庭托餐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动学校、家长等社会力量共同对“小饭桌”经营单位进行监督,通过市场机制倒逼“小饭桌”经营者主动加强管理,提高餐饮食品安全质量安全水平。三是监督检查“抓”实效。针对“小饭桌”食品加工硬件条件、从业人员管理、餐饮服务过程控制等方面,开展食品安全动态等级评定,评定结果报教育局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