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今年计划扶助10个农民工创业项目 即日起可申请
2017-09-14   作者:   来源:东南网

南安将实施农民工创业扶助工程“十、百、千”计划,在3年内,每年扶持10个(不含泉州扶持项目)农民工创业项目、组织100名以上创业农民工参加创业培训、带动1000名以上农民工就业,通过扶持创业和促进就业帮助更多农民工脱贫致富。据了解,南安市总工会已制定2017年实施方案,计划扶助10个农民工创业项目。

申报的主体条件为南安市户籍的农民工,或非南安户籍但在南安创业的农民工;有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意愿,有一定创业技术和能力,近五年已创业或已有相关成熟创业计划的农民工;存在创业资金困难的农民工。

申报项目要符合“小”“新”“特”和“可持续发展”四个基本条件。

“小”,即所扶助的对象主要是符合农民工创业能力、技能和资金情况的小微项目,要求项目年度投资规模原则上不高于300万元。

“新”,即所扶助的对象必须是近三年新办的农民工创业项目。除示范项目外,历年来已由泉州市、南安市两级工会、财政局扶助的项目不再给予资金扶持。

“特”,即所扶助的农民工创业项目要能反映本地经济特色、立足本地产业特点,支持农民工结合城乡发展实际,以“互联网+”思维发展新兴服务业。重点支持农民工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围绕休闲农业、林下经济、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以及传统工艺品和绿色农产品等特色产品的挖掘、升级、品牌化开展创业。支持农民工结合农业发展特点,创办具有本地特色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可持续发展”,即所扶助的农民工创业项目通过工会牵头扶持,要能确实取得成效,增加自身收入,并带动周围更多农民工实现就近就地就业;要推进农业由单一生产向休闲观光、农事体验、文化传承、康体健身等多功能拓展,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周边创业农民工起到带动示范作用。

此外,申报项目还应具备以下条件:项目要有资金投入和场地,即有一定的前期投入及较长远的资金投入计划,有一定规模的场地,项目可为新建项目,也可在原有项目基础上进行扩建、改建、重建;项目负责人要结合气候环境、人才技能、发展前景等因素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及投入产出分析,制定相应发展规划;项目建成投产后,至少能带动解决农民工就业5人以上,能示范带动周边农民工一起增收脱贫致富等,产生社会效益。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以向辖区乡镇(街道)工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所需相关资料。各乡镇(街道)工会根据申报条件要求和调查摸底情况,于9月30日前择优向市总工会报送1个拟扶助的项目,逾期视为放弃。

“年底前,市、镇两级工会将对各扶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市财政局将给予每个项目1万元的补助,市总工会将给予每个项目4万元的补助。”市总工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此外,市总工会每年将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农民工创业培训、交流活动,开展专项性创业指导和技能培训等其他活动。

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南安市总工会经保电话0595-8636612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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