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休渔期总体延长一个月 加大打击违规作业
2017-01-20   作者:   来源:中国新闻网

  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张显良20日表示,根据新的休渔制度,总体上休渔时间都是从5月1日开始,休渔期总体延长了一个月。今后将加大对伏季休渔违规作业,特别是涉渔“三无”船舶、“绝户网”及“电毒炸”等违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

  农业部2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有提问:根据新的休渔制度,休渔期总体延长了一个月,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下一步农业部将采取哪些措施保障休渔制度的实施?

  张显良介绍,随着渔业资源的衰退和气候变化,引起鱼类产卵期提前。为更好地保护好渔业资源,进一步延长休渔期势在必行。休渔延长一个月是经过大量的调研、广泛的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反复研究最后出台的。

  一是统筹兼顾资源保护和渔民利益。从保护资源的角度出发,休渔时间越长越好,并且将休渔时间向后延效果更理想。

  二是兼顾制度的科学性和执法的可行性。对休渔开始时间问题,大多数渔民、管理者都赞同将休渔时间往前移,以更好地保护产卵群体和幼鱼,同时考虑到各海区休渔时间不一,造成执法难度加大,最终选择从北纬26度30分到以北的水域,普遍向前延长一个月,从北纬26度30分以南,休渔的开始时间向前延长了半个月,休渔结束时间向后延长了半个月。这样总体上休渔时间都是从5月1日开始,休渔结束时间略有不同。这样就统一了开始休渔时间。

  他指出,下一步农业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加大执法力度,加强与中国海警的协调配合,推动省际间的执法协作,同时要求地方渔政加大对本海域范围内伏季休渔违规作业,特别是涉渔“三无”船舶、“绝户网”及“电毒炸”等违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守法捕捞渔船创造公平的捕捞环境;

  加强渔港监管,要充分利用好港口监控的各种信息化手段,确保休渔期间“船进港、证集中、船上岸、网入库”;

  健全奖惩机制,研究将渔业油补与是否合法休渔进行挂钩,做到奖惩分明,农业部正在和财政部门研究具体的制定办法,对伏季休渔违规的渔船给予扣除油补的处罚,并将处罚的资金用于奖励守法的渔船;

  关注渔民生计,农业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重视伏季休渔期间的渔民生计问题,积极主动与当地政府沟通,早做准备,落实措施,确保渔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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