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学开展国土绿化,提升林草资源总量和质量,巩固和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凸出林草碳汇的基础性生态功能。2023年印发的《福建省国土绿化规划(2022—2030年)》明确提出,提升林草碳汇价值实现能力,不断拓展林草碳汇参与碳中和新途径。
林草碳汇作为自然概念,是指林草植被自身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或土壤中,从而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能力,作为社会概念,是指人类通过林草经营管理,稳定和增加碳汇量的过程、活动和机制。林草碳汇是典型的生态产品,主要由林业碳汇和草地碳汇组成,其中,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中最大的储碳库,草原是陆地生态系统碳库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科学统计,森林树木每生长1立方米蓄积量大约可吸收固定1.83吨二氧化碳,而每公顷草原每年可增加约1.83吨二氧化碳的土壤碳汇量。发展林草碳汇事业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共识,对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据估测,到2060年,全国碳排放约达25亿吨,林草碳汇约为15亿~18亿吨,对国家碳中和贡献超60%。林草碳汇在开发过程中,还能实现丰富生物多样性、加强水土保持等多种生态服务功能。
福建是我国发展林草碳汇事业的主力军。根据相关数据统计,福建现有森林面积1.21亿亩,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5.12%,持续保持全国首位,全省森林蓄积量8.07亿立方米,居全国第八位;此外,还有草地112.35万亩,湿地282.83万亩,发展林草碳汇事业的优势和潜力巨大。福建也是我国发展林草碳汇事业的先行者,在全国范围内较早开始试点工作,三明首创林业“碳票”制度推动林权改革,南平首创“一元碳汇”破解交易零散难题,龙岩市首创林业碳汇指数保险降低碳汇损失风险……为我国林草碳汇事业发展和创新提供了丰富的地方经验。
近年来,福建不断推进林草碳汇能力建设,形成以林业部门负责林业碳汇核算和项目开发、生态环境部门负责项目减排量备案和交易的工作制度;统筹全省碳汇开发交易市场建设,构建了以《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为龙头的碳汇政策体系;大力拓展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积极创新推进“碳汇+”活动,助力碳中和、乡村振兴、生态司法、生态保险等各项事业。自2016—2023年期间,全省累计完成林业碳汇FFCER交易和再交易408万吨、6353万元,居全国前列。福建林草碳汇事业仍处在起步探索阶段,在实践中仍然面临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林草碳汇交易品种较为单一,草地碳汇统计方法和项目交易较为滞后;林草碳汇相关制度有待完善,政策指引的体系性、稳定性、科学性有待加强;林草碳汇价值补偿机制有待健全,碳汇交易成本和风险偏高;林草碳汇市场活力有待提升,资源交易规模较小、价格偏低。针对上述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以完善。
提升林草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当前,我国林草碳汇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做好碳汇增量是实现林草碳汇价值的基础。首先,稳固推进增绿增汇工程。严格落实生态政策和绿色规划部署,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建设,不断做大林草碳汇基本盘。其次,发掘草地碳汇巨大潜力。针对我国草地碳汇研究起步晚、缺乏统一标准体系的问题,应当扩大草地碳汇研究基金规模,加速推进草地生态系统研究,创建草地碳汇标准化指标,实现类型化测算,培育草地碳汇交易机制,推动草地碳汇纳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市场。与此同时,加强水土保持碳汇能力技术攻关,通过林草措施固碳增汇,减少侵蚀土壤碳流失,激活陆地生态系统碳汇链。
夯实林草碳汇可持续发展的基础。首先,必须加强林草碳汇科技研发。加快数字技术赋能,推进林草碳汇事业从研发设计到监测应用的全链条创新,实现碳汇应用场景、功能迭代升级。其次,升级林草碳汇市场交易服务。逐步消除碳汇交易信息壁垒,实现林草碳汇公共平台互联互通,提高交易效率,促进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与强制减排市场互补衔接,推进林草碳汇市场化进程。再次,推行碳汇认购责任机制。适度扩大认购碳汇责任适用范围,加大碳汇产品认购技术支持和保障。提倡大型活动用汇,刺激企业购汇,引导公众参汇,加速形成绿色低碳的社会生活。最后,探索更多绿色金融创新模式。建立重点领域和意向企业“碳账户”,引导高能耗企业购买林草碳汇指标。试点碳汇资产证券化,以收储、托管、保险等形式扩大资本融资规模,加大对林草碳汇项目、产品的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合理降低融资成本,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创新林草碳汇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探索林草碳汇可持续经营方式,从项目思维升级为产业思维,不断发掘林草碳汇产业价值。一方面,准确把握林种特点,因地制宜规划高质量林草碳汇项目,做好红树林、竹林等专项品种碳汇林建设。另一方面,科学发展林下经济,创建培育绿色、有机产品品牌,鼓励扶持绿色低碳产品认证,实现林草碳汇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创新林草碳汇经营模式,创建“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联合经营,实现林业碳汇产业规模化运作,让农户、公司、社会共享林草碳汇价值红利,推动林草碳汇事业和乡村振兴事业的有机结合。
完善林草碳汇可持续发展的立法。规范林草碳汇计量监测体系,为林草碳汇事业提供制度支撑。首先,加强立法建制论证。统筹科研、市场和管理力量共商共建,制定科学合理的碳汇规则。其次,赋权地方试点立法。鼓励地方创新探索,在地方经验成熟、可复制的基础上进行立法推广。再次,也是最重要的,明确林草碳汇产权归属。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修订省级实施办法,建立产权清晰、鼓励交易、高效便利的产权规范体系。林草碳汇产权明晰了,碳汇交易的活力、体量和效率就会得到显著提升。最后,推广林草碳汇司法修复机制,不断完善林草碳汇生态补偿规则体系,规范补偿适用程序,提升替代补偿方案的科学性,实现生态环境的系统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