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风文明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省委周祖翼书记来漳调研讲话精神,推动乡风文明建设,漳州市委文明办将深化五项行动,弘扬文明道德风尚,促进乡风文明建设,让乡风文明在群众中落地生根。
深化文明培育行动。充分发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推动“道德模范”评选常态化。目前,漳州市尚未组织开展县(区)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计划将于12月15日前启动这项工作,做好与全国级、省级、市级道德模范评选的衔接。注重发现、宣传、推举“身边好人”,大力弘扬身边的善行义举。继续深化好移风易俗“三好”活动,12月底前评选出2023年度好带头人、好事例、好村居。组织开展“模范讲故事、讲模范故事”活动,组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新时代宣讲师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阵地,开展宣传宣讲活动。
深化文明宣导行动。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为阵地,以倡导遵纪守法、友善互助、关爱感恩、孝老爱亲、移风易俗等为主要内容,通过宣讲报告会、文艺表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道德教育活动。组织编印《漳州市乡风文明建设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并分发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各地认真组织各类媒介做好宣传。组织村民学习宣传《手册》,使移风易俗家喻户晓。诏安县认真总结推广西梧村的经验做法,运用快板、三句半、芗剧、潮剧等形式,积极传播、传唱、传诵。
突出文明实践行动。在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中深入开展活动,并充分宣传展示乡风文明建设成效、做法。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敬老月”“雷锋日”“小手拉大手”等相关主题实践活动。在春节、清明、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民族节日中引导践行正确婚丧观和中华孝道。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和婚丧嫁娶志愿服务,开展邻里互助和爱心公益活动,让农民群众在参与中改变观念、在实践中提高认识。
深化文明创建行动。结合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做好文明村镇创建提质扩面工作,完善文明村镇管理办法,加强动态管理,注重日常创建活动。发挥文明村镇测评体系的导向作用,围绕思想引领、乡风文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机制健全等标准要求,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扶持培育一批乡风文明、示范引领强的村镇争创全国文明村镇,至2025年,全市县级以上文明村镇比例达50%以上。
深化弘扬好家风行动。深化“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评选,不断扩大文明家庭创建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利用宗祠家庙、家风家训馆、民俗馆等场所,建设公民思想道德建设馆,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主题活动,创建家风、家规、家训特色镇、特色村,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家风家训正面典型故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广大农村落地生根。持续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馆建设,在资金项目、结对共建、志愿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扶持,命名一批市级公民思想道德建设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