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今年,福建省财政充分发挥政策资金引导作用,持续推动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程建设,共安排资金37.24亿元,支持全省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提升。
一是保障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重点支持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绿道新建和改造提升、市政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以及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等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
二是支持打造样板示范项目。支持各设区市围绕闽台乡建乡创样板村、城市片区综合开发建设样板、县城更新建设样板、完整社区建设样板、集镇环境整治样板五个方面建设样板工程,对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综合绩效优异县(市、区)和优秀样板项目给予奖励。支持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城市以及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建设。
三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对当年新增以县域为单位捆绑打包实施乡镇生活污水建设运营市场化的县(市、区)予以补助。对捆绑打包村庄保洁、垃圾转运、公厕管护三项合并实施市场化的县(市、区),在安排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