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西院湖生态园绿意盎然,美景如画。黄子君 摄
日前,漳州市出台的《漳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获悉,漳州市将对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进一步找差距、补短板、提品质,围绕重要节点、精品路线,做好项目攻坚扫尾、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促进健康、安全、宜居的城市环境建设,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走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保护与经济建设高度融合的绿色发展之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根据《方案》,漳州市将梳理出一批涵盖公园绿地(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游园)、道路绿化(含林荫路)、居住区绿地、单位绿地、绿道、古树名木、防灾避险、具有历史价值公园保护、立体绿化、城市湿地、生态廊道、典型示范性项目、植物园等类型在内的城市重要节点和精品路线,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目标定位,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和周边绿化、卫生、秩序等环境整治提升步伐,突出漳州城市风貌特色和文化内涵,让群众尽享“精、美、特、雅”的城市“绿色福利”。
同时,漳州市将全面攻坚、检查验收、督导通报等分阶段推进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并以创园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园绿地、古树名木等保护机制,从群众身边的“小事”入手,在生活环境品质塑造上下足“绣花”功,推动城市绿地开放共享,彰显漳州生态底色,让“推窗见绿、出门进园、街角遇绿”成为市民的生活日常。
此外,漳州市还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建共享生态宜居之城的良好氛围,并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把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创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督查工作的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整改推进,对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落实、落实不见效及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的进行约谈或问责,真正提升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确保城市园林绿化工作长期有序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