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福建大田县 三级河长共护源头清水
2016-12-05   作者:   来源: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别称“岩城”,位于福建省中部、戴云山脉西侧,是福建“五江一溪”中闽江、九龙江、晋江三大水系支流的发源地。从某种意义上讲,大田的水环境直接影响到福建全省的水生态安全。

  大田县水系发达,水域面积3.8万亩,主要河流有均溪、仙峰溪、文江溪和桃源溪,其中均溪主干流长81.7公里,是该县最大的河流。2009年,大田县率先在均溪和文江溪流域试点“河长制”。党的十八大后,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大田县将“河长制”延伸至全县所有大小河流,构建起覆盖全县的三级河长网络,共同保护源头清水。

  三级河长 责任第一

  2013年,大田县全面完善“河长制”流域管理机制,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办,由县长任 “总河长”,分管水利和环保工作的副县长分别担任均溪、文江溪流域的河长;各乡(镇)也相应成立河长办,乡(镇)长担任所在乡(镇)“辖区总河长”,各乡(镇)驻村领导担任挂钩村河段长。目前,全县168条干支流全部设立了河长或河段长,实现了三级河长的全县覆盖。

  大田县制定出台《大田县“河长”责任制工作职责》,明确河长为“河长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所负责河道的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和断面水质达标负首要责任。同时,将所有河长名单和联系电话通过县电视台向社会公布,并在各河段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巡查建账 “易信晒河” 

  “河长制”管理机制、河长责任明确后,一系列实打实的护河行动也相继展开。巡河上,各河段长要每天巡河,县、乡总河长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查,河长办、生态综合执法局、监察局、效能办等部门开展日常巡查、明察暗访。2014年,全县所有村均选聘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员,协助劝导制止村民乱倒垃圾、乱排污等不文明行为,确保巡河常态化。

  同时,大田县组建了“大田县河长易信群”,全县所有河长和相关工作人员共284人全部实名加入,直观高效地解决河道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河段长将每日巡查河道时拍摄的照片上传至易信群,并标注拍摄位置、存在问题、原因及处理办法;上级河长第一时间在群里对问题进行批示,相关河段长、责任部门、执法部门立即追根查源、整改查处;河长办建立工作巡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并逐一确认处理结果,确保任何一件涉水违法事件都能得到及时处理。

  “多堂会审” 联动执法

  大田县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指挥中心,整合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执法力量,成立了全省首家生态综合执法局,在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分别设立生态侦查大队、生态检察室和生态环境审判庭。生态环境保护指挥中心对河流实行24小时全方位监控,一旦发现涉水违法行为,县生态综合执法局立即立案查处,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及时介入跟踪,实行“多堂会审”、联动执法,以严格的执法、严厉的处罚,将违法行为逼到墙角。

  大田县实施的这一举措,将河长、河段长责任“系在一根绳上”,将职能部门、执法部门责任“放在一条船上”,形成一个纵向到村组、横向到部门的网格化管理格局,提高了水环境治理的行政效能。2013年以来,大田县共打击涉水违规违法行为817起,当场制止422起,要求整改恢复124起,停产整改企业68家,办结行政处罚案件57件,收缴罚没款130.8万元。

  “四位一体” 严格考核

  大田县建立了最严格的“河长制”督查考评机制——“四位一体”机制,即下游河段长监督上游河段长巡河情况,县生态综合执法局监督河段长巡河情况,县监察局、效能办定期不定期下乡督查河段长巡河情况,县河长办对各河段长每月巡查情况进行汇总核实,将巡河的天数、次数予以通报。“四位一体”链条式的督查考评机制,确保了“河长制”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在严格落实“河长制”考评办法方面,大田县从2014年起,每年新年的第一个工作日都召开河长工作会议,评出全县“十佳河长”,并予以表彰,而评出的“十差河长”在评先评优和干部提拔任用中将予以“一票否决”。

  大田县通过全面实行“河长制”,形成了全县大小河流分段监控、分段管理、分段考核、分段问责的管理格局,河道管理真正实现了无死角、衔接无缝隙,激发了河道管理和生态保护工作的新活力,为大田县近50万群众提供了良好的人居环境,也为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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