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苏区工人运动和工会组织的建立、发展,是和革命根据地的创立、发展和巩固紧密相连的。闽西苏区工人运动的光辉历程,是我国工人运动史上一幅壮丽的画卷。它为党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领导工人斗争和工会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形成了工人运动以及工会工作的光荣传统和革命精神。
大革命失败后,在党的“八七会议”精神指引下,闽西地区的广大工人阶级在党组织和工会领导下,积极参加闽西四大暴动,并建立了工人赤卫队。在这过程中,党和工会组织得到了进一步恢复和发展,并在暴动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红军队伍和红色政权,在个别地区还开始了土地革命的实践,从而揭开了闽西地区“工农武装割据”的序幕,为红四军进军闽西和创建革命根据地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和良好的基础。
1929年1月,毛泽东、朱德率领红四军从井冈山向赣南、闽西进军。在开辟革命根据地的过程中,党和苏维埃政府重视加强对工人斗争的领导,发动工人建立自己的工会组织。1930年7月15日,闽西苏维埃政府颁布实施的《工会组织法》,成为中央苏区工会最早最完备的组织法。至同年11月,闽西总工会正式成立。1931年初,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成立,标志着中央苏区工会组织有了统一的领导。1932年2月,闽赣两省职工联合会成立,标志着中央苏区工人运动进入新的高潮。此后,在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的领导下,闽西苏区共有10多个县成立了职工联合会和众多的区、乡工会支部,省、县还建立了系统的产业工会,工会队伍的迅猛发展,为根据地的土地革命斗争组织起一支强大的生力军。
随着苏维埃政权的逐步建立,为了巩固新生的红色政权,保障劳动者的合法地位和根本利益,闽西苏区一些地方苏维埃政府在实践中发扬革命的首创精神,在苏区早期地方劳动法规的制定方面走在中央苏区的前列,为福建乃至中国工人运动谱写了新的篇章。其中在毛泽东的指导下,闽西苏区探索形成的《上杭劳动问题》《永定劳动保护法》《龙岩劳动法令》等法律、法规,是中央苏区最早的工会、劳动法规,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制定的最早的工会、劳动法规样本,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乃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制定奠定了重要基础。
闽西苏区的广大工人在政治上得到了解放,他们在中国共产党和工会组织的领导下,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领导苏维埃政权建设,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特别是各地工会领导机关建立后,迅速将农村各地分散的工人团结和组织在各类基层工会组织中,从而使工人阶级组织的力量在土地革命斗争中充分发挥出来。他们积极参加民主选举,保证工人阶级在苏维埃政权中占领导地位。在民主选举运动中,工会会员参加选举的达80%,许多城镇达90%,有些工厂达100%,使选出的苏维埃代表,工人成分大大增加。各级工会认真贯彻工人代表大会的决议,把选择优秀工人管理政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1933年至1934年间,仅中央苏区的各级工会就输送近1万名工人干部到苏维埃、红军、群众团体中去工作。工人参政议政,带动苏区干部树立一心为公、严于律己、奉公守法、联系群众的好作风,受到了群众的热爱和称赞。以刘少奇、陈云为代表的苏区工会领导干部,他们廉洁施政,吃苦耐劳,细心听取群众意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涌现出“少奇让马”、饭后自己洗碗保管、带头吃“包包饭”、同职工一道进食堂排队买饭用膳等生动故事。
随着闽西革命根据地的形成和扩大,国民党反动派对苏区实行严密的经济封锁,许多私营工商业,陷于瘫痪,越来越多的工人遭受失业痛苦。面对这一情况,闽西苏区党组织要求职工会要重视工人的切身利益,“须以最大的努力进行失业救济”“并进行合作社运动,发展苏维埃经济”“求得失业问题的相当解决”。苏区政府要求工会组织动员会员群众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到经济建设中。
闽西苏区广大手工业工人和农业工人在工会领导下,积极组织各种类型的合作社,恢复与发展生产,保证军需民用。苏区的党、苏维埃政府和工会组织积极发动工人群策群力建立与发展苏区的公营工业。如闽西苏区创办的龙岩湖洋兵工厂,后来发展成为闽粤赣军区兵工厂、福建军区兵工厂,后与江西官田修械所合并,成为中央兵工总厂,是当时全国各苏区中最大的军工企业。在发展军需工业的同时,还建立和发展了必要的公营民用工业,如规模最大的中华钨矿公司等。长汀繁荣的“红色小上海”,对支援革命战争和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苏区工人以主人翁的地位,参与苏维埃企业的管理。全总执行局委员长刘少奇经过调查研究后,提出了苏区公营企业应推行“三人团”管理制等意见,是中央苏区红色政权诞生后的一个伟大创举,是企业管理上行之有效的变革。苏区工人热烈开展生产竞赛活动,工人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使工业生产明显上升。苏区工人还踊跃购买公债,每次都超额完成任务,有的工人还主动提出不要本息将公债献给政府。这种为革命、顾大局的精神,显示出苏区工人阶级的崇高品德。
在创建和保卫苏维埃区域的斗争中,增加和扩大红军中的工人成分,对于建设一支铁的红军至关重要。因此,动员广大工人积极参加红军,成为各级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广大工人在各级工会的组织下,踊跃支前,参军参战,把保卫苏维埃政权当作自己的首要任务。苏区工人听从党与工会的召唤,扩红当模范,建树了不朽功勋。江西、福建两省职工联合会对扩红工作展开竞赛,两省在1932年底,完成全总执行局下达的动员6000名工人参军的扩红指标。1933年,中央苏区有一万工人参加红军,其中闽西苏区工人占了一半。1933年8月1日,中国工农红军“工人师”在瑞金成立。工人师被编为中央警卫师,该师编制三个团,其中福建组织一个团1000多人。在1934年5月的“扩红”运动中,中央军委授予“红色‘五一’扩大红军模范长汀县”奖旗。在9月底的松毛岭阻击战中,福建省委和工会临时组织上杭、长汀的2000多工人农民赤卫队支援前线配合红军,保护主力红军安全转移。长征出发前,长汀县送到红军补充团的青年工人就达到1292名,荣获当时福建省苏维埃政府授予的“扩大红军模范区”的光荣称号。
1934年10月,主力红军及中央领导机构被迫实行战略转移,张鼎丞、邓子恢、谭震林等以闽西南为中心领导开展游击战争。闽西南军政委员会及时作出了《关于职工运动工作的决议》,号召各地组织工会和建立武装,并且发表了《告闽西南工人书》,广泛地发动工人为自身利益斗争到底。许多工运骨干参加游击区红军游击队,坚持了三年游击战争。
全面抗战爆发以后,原闽西中央苏区广大工人积极投身抗日救亡斗争,为了支持前方抗战,开展了以“工业合作社”为中心的生产运动,大抓战时工业、手工业生产。当时长汀“工合社”生产的斗笠和油纸,与瑞金“工合社”的麻鞋,宝鸡“工合社”的军毯一同成为前方抗日将士的“三件宝”。“工合”运动在抗日救亡以及抗日反顽斗争中发挥了特殊的作用。
闽西苏区开展的工人运动影响深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工人运动的重要实践,其辉煌历史永载中国工人运动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