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电站成为了我们村‘阳光财富’的源泉。”在连城首座村级光伏扶贫发电站、位于塘前乡上琴村幸福院的光伏扶贫发电站项目现场,村主任叶先福说。上琴是省级重点扶贫村,有贫困户41户、贫困人口94人。今年2月,采取村、户抱团脱贫模式,由村集体和贫困户共同出资建设光伏电站。其中,集体投入27.5万元,建成后可获奖补2万多元;参与项目的10户贫困户每户投入获得的补助金1万元。项目共筹集资金37.5万元,利用村幸福院楼顶300平方米的平台,以低于市场价每瓦1元的价格,选装由连城当地企业自主研发生产、总装机容量50千瓦、年发电量超6万千瓦时的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上琴村的光伏电站于今年3月4日建成并网发电,入股的贫困户每户每月可收入130—150元,年收益1600元以上。
由于光伏发电项目需一次性投入,资金问题成了困扰光伏扶贫项目发展的最大问题。今年初以来,连城积极推进光伏扶贫工作,按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自由选择、自由组合的原则,重点扶持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以及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出台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补贴政策,对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贫困户,县财政给予每户1万元补贴。同时,按“先建后补”和“以奖代补”的办法,对集体投资光伏发电项目的村,奖补村集体投入部分的10%。据悉,该县也是福建省首个出台光伏扶贫项目补贴政策的县。
目前,全县参与光伏发电站建设项目的贫困户有690户,总投资2064.2万元,县财政预计发放补助资金1046.8万元,上琴村、田茶村、下曹村、水北村、赤岭村等13座光伏发电站并网发电,张家营、王城、竹溪、文坊等7座光伏发电站已安装完毕,正在等待并网发电,在有意向且在谈、签订合同、开工建设的35座,经测算每月可增加村财收益3575元左右,贫困户每户每月增收135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