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11月30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截至2022年10月,我国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495个,2021年地理标志产品直接产值达7033.76亿元,我国地理标志产品实现量质齐升。
我国地理标志资源丰富,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对推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传承传统文化、促进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后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整合了地理标志管理职能。
张志成介绍,五年来,地理标志领域改革持续深化,组织开展了两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涵盖全国20个省份,市场主体使用专用标志更加便捷。在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103个,覆盖18个中西部省份以及多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保护了一批高附加值的地理标志产品。
此外,地理标志保护相关举措被纳入长三角区域、黄河生态经济带、泛珠三角区域等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2021年,全国共查处地理标志侵权案件1416件。
对外合作方面,张志成介绍,2021年3月1日,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正式生效。截至目前,通过单独申请、互认试点和协定互保等模式累计实现110个中国地理标志在欧保护,134个欧盟地理标志在华保护。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加强政策衔接,尽快建立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