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县联合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
2016-11-15   作者:   来源: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为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维护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秩序,11月11日,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直属二大队、连江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在连江县联合开展水生野生动物执法检查行动。

本次行动共对连江县的两家餐饮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在一家餐饮店内发现了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动物花鳗鲡3只,依法进行了查扣,并组织了放生。

结合执法检查,执法人员还向企业负责人发放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图册,向其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与其签订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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