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检察院:守好古树名木 护美绿水青山
2022-11-10   作者:朱灵塬 邱良华   来源:闽东日报

近日,福安市检察院组织检察干警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对城区内古树生存现状进行走访调查,推动公园城市建设,守护城市重要的生态资源。

据了解,福安市辖区内有树龄在100年以上(含100年)的古树近2000株。近年来,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职能部门全面核查后发现,107株古树保护牌丢失,111株古树存在如树根部水泥封砌、生长空间不足、树身遭受人为破坏等问题。

2017年以来,福安市检察院积极开展“绿水青山,全家福安”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行动,在宁德市检察机关系统内率先启动古树名木专项监督保护行动,推行古树名木专项保护的线索摸排、专项监督、普法宣传、跟踪守护的全链条闭环保护模式。制定并印发宁德市首个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调取福安辖区境内近2000株古树名木档案,走访9个重点乡镇,摸排辖区古树名木保护问题线索,经分析研判,确定古树名木管理、养护不到位的问题线索6条,古树周边环境问题线索6条,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2件。

“守护绿色生态,保护古树名木需要检察机关与职能部门同向发力、同频共振。”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蔡小洁介绍,该院以城市规划区内、外两个区域为切入点,实施“两步走”战略,因地制宜,精准发力,充分发挥监督智慧。

延伸职能,构建绿色发展“生态网”。福安市检察院推动建立检察机关监督、林业部门指导、乡村联动的古树示范点机制,融合普法宣传、生态修复、休闲观光、公益保护等作用于一体,打造古树名木保护示范点。充分利用福安市检察院服务乡村振兴户外宣教基地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预防宣传并举,开设古树名木保护宣传专栏,持续加大宣传力度。

截至目前,该院推动古树名木所在地村委及林业部门共同为957株古树名木签订古树名木保护责任书。同时,针对古树名木管理、养护不到位的实际问题,该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并“以公开促公正”召开检察建议书公开送达宣告会3场、古树实地座谈会3场,邀请被建议单位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林业专家、村民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共130余人参与见证,凝聚保护共识。

下一步,福安市检察院将持续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的后半篇文章,守正创新、与时俱进,探索古树名木保护新路径,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这项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同感,打造守护古树名木的福安样本。依托“四大检察”职能,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积极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