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莆田市按照“呼应河长、部门联动、属地管辖、分头负责”的原则,常态化推进河道警长制工作,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
莆田市以“每条河都有河长”为出发点,向“每条河都有警长”全力迈进,自上而下建立市局、县区分局、派出所“三位一体”的“河道警长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水域保护中的“安全员”作用。在木兰溪、延寿溪、萩芦溪三条市级河道分别设立市级河道警长,县乡级河道警长由属地派出所所长担任,负责辖区水域内的犯罪行为打击、矛盾纠纷化解、日常河湖巡护等具体工作实施。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立河道警长163名。
同时,水利、环保、住建等多部门建立起信息共享、联席会商、上图作战、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开展联勤联动,形成治水合力,对阻碍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河道整治工作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打击。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警力489人次、巡查河流40余条、水库9个;共发现问题29个,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