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人工种植的红树林挺立在河口滩地上。涨潮了,海水漫过树身,半截裸露在海面上的树梢,迎着风浪一摇一晃……这片位于连江县浦口镇山坑村的环海人工红树林正在逐渐长成,它们傲立海中顶风击浪,成了中流砥柱的“海上长城”。
这里地处敖江和东海的交界口,几年前还是一片空荡荡的滩涂,由于人类生产生活活动范围的扩张,以及气候变化、物种入侵等因素影响,生态系统受损、退化。短短几年,这里是如何翻天覆地改变了生态面貌呢?
种植红树林 助力生态修复
“我已经认识到了错误,自愿缴纳生态修复金。”前些日子,盗采海砂案件的被告人高某某、高小某主动向办案机关缴纳了生态修复金。这是连江县河长办与连江检察院践行“检察建议+刑事司法+生态修复”三位一体办案新模式的一次有益探索。
2019年3月,被告人高某某与陈某某(另案处理)商定,以其经营的运输船为陈某某从闽江口海域接驳运输盗采的海砂,每吨收取运费14元。后高某某指使运砂船管理员被告人高小某与陈某某对接联系接驳海砂事宜。经查实,运砂船先后于2019年3月16日、5月22日、5月30日在福建西犬岛附近海域接驳海砂,运输至上海附近海域,三次共接驳运输海砂2.81万吨,收取运费39.34万元,海砂销售金额46.87万元。经连江法院判决,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
“河湖长+检察长”生态公益诉讼检察党建教育实践基地。连江县河长办供图
为最大限度恢复被破坏的江海资源,连江检察院和河长办联手办案,对高某某、高小某释法说理,并请专业机构鉴定,计算出其行为造成的江海碳汇损失价值,使被告人高某某、高小某自愿委托专业公司代为履行海洋生态修复义务,在连江县浦口镇山坑村沿海滩涂区域完成种植红树林20余亩。基于他们的悔过行为,可酌情予以从宽处理,被告人高某某和高小某于2022年6月底各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各处罚金50000元,并没收二被告人违法所得。这是连江县首例适用被告人委托专业机构补植红树林进行替代性修复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
刚种下的一大片红树林苗。连江县河长办供图
近年来,连江县检察院和河长办积极探索办理生态案件新思路,以案促治开展生态修复治理,目前已在敖江河口湿地种植了380余亩红树林。
回收农药包装 筑牢生态屏障
“经过回收农药包装,我们村现在变得干净整洁多了,我们喝水也安全多了。”某乡镇村民林某某高兴地说。
原来,有村民举报,某乡镇有农田存在农药包装废弃物随意丢弃和堆放田间地头、与其他生活垃圾物混同堆放、埋入土壤等问题,其中部分还被丢弃在小溪、河流、水渠等水源处。连江县河长办协同检察机关马上深入实地,调查中发现相关乡镇尚未建立完善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设施,多数农资店、农户等回收义务主体未充分履行回收责任。随意丢弃的农药包装,严重污染农村生态环境,威胁农村人居环境安全、水系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近年来已经成为了农村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
连江县河长办立即与检察机关专门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组实地走访连江县各乡镇的田间地头,并结合调查核实的公益损害线索,邀请连江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责任主管部门召开磋商座谈会等方式,就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相关问题达成共识。接着,向相关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让其加强对土壤和水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监督管理职责,并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设施建设。
在河长办与检察机关的支持和推动下,连江县各乡镇及时清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完善、增设回收桶、回收池等设施,开展宣传培训33次,覆盖1400人次,建立覆盖全县22个乡镇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形成回收台账和专业化处理闭环。
通过整治,乡村的环境焕然一新,水污染和水环境都得到了积极治理,筑牢了生态屏障。
拆除养鸡棚 保护生态环境
“太好啦!自从养鸡棚拆掉以后,我们家附近不臭了,水也干净多了,我们终于可以喝上放心水啦!”某乡镇村民陈某某兴奋地说道。
据了解,连江县兰水溪旁原来有一片空地,总面积约1000平方米,后被当地村民黄某所用,自建了一层简易结构的鸡舍。但养鸡棚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不完善,未按规定建设畜禽粪便、污水分流、储存设施,禽类粪便散发出恶臭,周边群众苦不堪言,过往行人也怨声载道,并且粪便还直排入兰水溪污染了生态环境,严重影响当地水系生态安全和人居环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连江县河长办一听说此事,就迅速联合了县检察院摸查情况,他们一致认为,虽然畜禽养殖业对推动农村农业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其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也特别严重。只有完善畜禽养殖场所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科学防治畜禽养殖对水资源、土壤等环境污染,才能促进畜禽养殖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保护改善生态环境。
拆除养鸡棚现场。连江县河长办供图
于是,连江县检察院向属地乡镇政府发出了检察建议,要求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负责,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及时采取措施防治水污染,协助有关行政单位,督促黄某养鸡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并加强对乡内畜禽养殖户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引导积极参与水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绿色发展。黄某意识到了自己因小失大的错误,心悦诚服接受了处罚,并拆除了养鸡棚。
巡河同执法 守护敖江安澜
连江县通江达海,主要河流敖江穿城而过——它是福建省“八大水系”之一,也是福州市的第二水源。敖江干流全长137公里,流域面积2665平方公里,是连江最重要的水源地之一,认真做好敖江水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保障敖江水源安全就成了连江县河长办工作的重中之重。
连江县河长办等部门充分利用“3·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契机,每年开展宣传活动。为进一步宣传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性,山仔管理中心组织在库区开展“爱护母亲河、环保志愿行”活动,在水库周边设立环境保护宣传牌、展板、横幅等方式,宣传饮用水源保护的重要性,拓宽公众参与饮用水源保护的途径,调动公众参与水源保护监管的积极性,做到同治共享,发动全民一起守护敖江安澜。
连江县检察院与连江县河长办、水政监察大队开展联合巡河执法行动。连江县河长办供图
为进一步加强敖江水域的生态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涉河涉水违法犯罪,近日,连江县检察院与连江县河长办、水政监察大队开展联合巡河执法行动。联合执法人员乘坐执法船自敖江河道下游巡航至敖江东岱入海口附近。巡航中,双方针对水域污染、河道采砂、侵占河道及沿河堆放垃圾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排查。同时,执法船全程依法鸣笛警示,以震慑潜在的涉河违法犯罪分子。
下一步,连江县河长办将继续深化、推进与检察院的司法协作和司法服务保障,主动作为,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水利、河长制工作中的司法助推作用,加强对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共同守护青山绿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