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为青山的“红本本”——宁化县扎实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纪略
2022-07-29   来源: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蝉鸣半夏,树影婆娑。一阵清风吹过,盛夏里的宁化县,青山沙沙作响。这片绿意,是许多林农林企心头的牵绊。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让“红本本”成为了他们的一块“心头病”。

为进一步优化宁化县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助力林改再出发,宁化县自然资源局积极探索新路子,针对历史林权登记数据权属交叉、林权登记数据与其它地类重叠、林权管理基础数据相对薄弱等原因导致的林权类不动产权证“难产”问题,给出了自己的“良方”。今年初以来,该局解决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7件,涉及宗地13个、林地面积108.8公顷。

权籍明晰定人心

“你们大热天的来我这林地里跑一趟,现在我终于弄清楚了地块边界,辛苦了,谢谢你们!”日前,宁化县城郊镇村民廖先生不断地向宁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原来,廖先生向宁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要求办理林权登记。经初步审查,该中心发现泉南高速横穿了该林地,现状与原林权证不一致,须实地核实变化情况。该中心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林权权籍外业调查,做到“走到、看清、判准”,同时向廖先生明确须分割宗地和扣除建设用地,确保登记事项真实有效。

今年初以来,宁化局共进行林权权籍外业调查70宗。同时,该局和县林业局共同成立宁化县林权权籍勘验调查质量监督小组,按完成宗地量的5%比例确定随机抽查,通过外业当事人现场指认及GPS仪器定位,实地认真复核,4宗地的抽查结果综合评价均为合格。

创立机制化矛盾

因各种历史遗留问题,林权权属纠纷一直是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今年初,宁化局创新建立三级调处机制,即由县、乡、村三级联合调处纠纷,促使纠纷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能够进行平等协商最终达成共识,有效解决林权纠纷;对权属争议情况复杂经多次调处始终无法达成共识的,引导当事人走法律程序,有效避免群体信访和越级信访。

今年1月,宁化局会同县林业局前往中沙乡政府调处一宗林权权属纠纷。原来,2006年,中沙乡楼家村获得的林权证上,载明该村在中沙乡樟荣村有飞地一块;2021年10月初,该林地因松林改造要进行采伐,中沙乡石门村提出该林权有争议。该局立即启动三级调处机制,根据“逐级调处、就地解决”原则,充分发挥乡(镇)、村干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这起林权权属纠纷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部门联动更高效

由于林权登记制度本身所具有的特殊历史背景和制度内涵,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因林权登记而产生的纠纷诉讼不断增加,矛盾纠纷呈多元复杂的发展趋势。

为有效寻求解决此类问题的办法,尽快、合理地化解矛盾,顺利推进宁化县林权制度改革,宁化局积极与县林业局、县法院等相关部门共同探讨,以当前遇到的诉讼案件为探索点,分析研判矛盾焦点和风险点,制定可行方案,以避免今后工作中出现类似问题,进一步维护林农林企的合法权益。

城郊镇社下村与方田乡村头村的5宗40.6公顷地存在山林权属纠纷。今年4月,当事双方向宁化局申请调解该纠纷,本着坚持尊重历史、现实情况以及互谅互让、公平公正的原则,该局会同林业局、法院和乡(镇)政府工作人员通过多次实地走访调查、调处,向当事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法,终于顺利推进纠纷解决。目前当事双方准备签订调解协议,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只要坚持正确改革方向,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宁化县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必将会有新气象。【海峡资源报 罗琴 张勇】

责任编辑:明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