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月华(1905—1944年),乳名煌姑妈,女,出生于今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西门的一个农民家庭。1923年赖月华与张鼎丞结婚。1927年赖月华参加革命,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她思想进步,立场坚定,为革命事业坚贞不屈,是永定妇女界的杰出代表。
1928年春,赖月华协助张鼎丞,发动妇女参加溪南里“借粮度荒”“分粮吃大户”的斗争。同年7月1日,在武装攻打永定县城时,她积极发动群众做好后勤供应和坚壁清野工作。攻城队伍转入农村后,在开展土地革命和建立苏维埃政权时,赖月华被选为溪南区苏维埃政府妇女委员。她深入各乡村召开妇女会,宣传贯彻区苏制定的《婚姻条例》,发动妇女反对封建买卖婚姻,实行婚姻自主,配合区、乡苏政府打土豪,清匪反霸,没收分配土地;组织妇女、儿童站岗、放哨,反对敌人“清乡”,在捍卫溪南红色区城中做了大量的工作。
1929年5月,红四军入闽解放永定。永定县苏维埃政府成立前后,赖月华仍在溪南区苏妇女委员会工作。1930年7月,她跟随张鼎丞来到龙岩,分配在闽西妇女运动委员会工作。1931年7月,在丰稔区党团会议上,她选为团丰稔区妇委书记。
1931年冬,赖月华跟随张鼎丞来到汀州,担任长汀县大埔区区委书记,汀东县委组织部长。她联系群众、坚持原则,大公无私完成党交办的各项任务。1932年3月18日,她出席了福建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会议,当选为福建省苏维埃政府候补执委,省苏维埃政府妇女部长。同年4月,福建省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成立时,她被选为委员。
1934年10月中央主力红军长征后,赖月华随福建省苏政府机关转入长汀四都一带活动。1935年4月,国民党十四军向四都大肆“清剿”,她又奉命转移到瑞金县陶阳区的岗下猪肠坑、伴长坑一带活动。一天,在敌人搜山时,她与张亮、蔡利珍等一起被捕,被押至敌军连部。当时,因被捕人多,不能逐一审问,加之她通当地语言,群众关系好,经村代表主任保释脱险。
脱险后,赖月华住在村代表主任家,帮助种田干活。不久,转移至长汀濯田乡赛背做工,后又到琉璃村的一家木工厂做工。几经周折辗转,历尽艰辛,直至1937年春,她才得悉张鼎丞的亲笔信,于是经武平、上杭,步行10多天才回到永定月流,与张鼎丞会面,后分配在永和靖军政委员会工作。
1938年3月新四军二支队北上抗日后,赖月华受中共闽粤赣边省委派遣,回到溪南担任金砂党总支书记。她发动和率领金砂群众积极开展抗日救亡运动,为实现溪南地区合作局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1940年春以后,赖月华参加了在芹菜洋举办的闽西南特委党校学习。结业后,她被分配到杭永边的大水源、赤寨、半山、肖地、斜里等地,进行隐蔽生产斗争。1941年10月,她任中共永定县委妇女部长兼西溪区委组织委员。1942年2月以后,她奉命先后在茶山下、坎市石东坑等地一边开荒生产,一边继续领导群众与国民党顽固派开展斗争,维护国共合作局面。
1943年10月,龙岩形势骤紧,中共闽西特委转移永定的湖雷阙背,与中共永定县委机关一起活动。翌年10月,县委机关突遭堂堡、坎市、湖雷等地民团数百人的包围,情况十分危急。战斗打响后,部分机关人员已由中共永定县委副特派员赖祖雄率领突围出去。赖月华因双脚患风湿,关节肿痛,行走艰难。在阻击战斗中,她为了不落入敌手,在紧急关头,用最后一粒子弹射向自己,光荣殉职,时年39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赖月华被追认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