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全面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切实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2020年度考核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2021年度“三条红线”控制目标全面完成,用水总量控制在182.6亿立方米以内,完成县域水资源配置规划编制,摸清各县域可利用、可分配水量,充分发挥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将经济活动限定在水资源承载能力范围之内。厦门、平潭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先行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创新推出省内首个政银联合研发的绿色金融产品“节水贷”,走出丰水地区节约用水、优化配水、从严管水、精心护水的新路子。
近日,水利部发布2021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考核等级为优秀,福建省榜上有名,这是福建省首次获此殊荣,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节约用水创新举
福建省地处东南沿海,水资源相对丰富。缺水地区节水易,丰水地区难节水。面对节水困境,福建省迎难而上,坚持以创新引领,探索水资源“取、配、用、排、回”全过程节水控水方案,全力打造“丰水”地区的节水特色。
坚持部门联动。强化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健全完善“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水利牵头、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节水工作机制,组织召开省节水办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年度节水工作要点;坚持“一厅一单”下达年度节水任务,并跟踪调度、对单考核。福建省水利厅(节水办)还联合省发改等4个部门,编制了《福建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联合省工信厅启动了省级水效领跑者申报工作,将节水纳入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联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建厅,发出《推进全省公共机构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联合省市场管理局,编制了《水资源取用水(水量)监测技术规范》,将作为省地方标准出台;会同省教育厅,积极推动节水型高校创建工作。
坚持试点先行。福建省把节水工作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在全国率先建设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先行示范区,得到了水利部的肯定与支持。厦门、平潭两地先行示范区创建方案完成编制,明确了顶层设计框架和重点任务,正在加快付诸实施;泉州晋江、漳州东山、莆田湄洲岛,也在全域探索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实施用水强度控制。对全省7596个取水许可管理对象全部按时下达年度计划用水;完成新一轮《福建行业用水定额》修订,取用水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均严格执行用水定额;全年新建改造公共供水管网1173公里,经初步统计,全省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下。
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编制《福建省水资源综合规划》,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2021年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较上年度增加0.2亿立方米,占全部用水总量的1.1%;厦门、泉州等7个缺水城市平均再生水利用率达33%。
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在《中国水利报》开展“福建节水”专题宣传,2021年刊发报道22篇,在全国节水办官网上刊发报道60篇;在全省中小学开展节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汇编了《节水我们在行动》中小学校园宣传教育典型案例集萃;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节点,深入社区、学校、机关等开展节水宣传,营造全民节水的浓厚氛围。
优化配水抓落实
福建省着力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大水网建设,建设“骨干动脉”、织密“毛细血管”,构建纵横互济、集约高效、安全可靠的大水网,做到“百姓喝好水、生产不缺水”,让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效用。
落实水量分配。跨省的5条流域中韩江、交溪、建溪水量分配方案已通过水利部批复;赣江、信江的水量分配方案,福建省已出具意见;省内20条跨县以上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均已批复实施。
落实水资源调度。福建省积极配合流域管理机构编制年度水资源调度方案,按要求及时报送跨省江河流域及调水工程调度信息情况,全面执行流域管理机构下达的水资源调度计划和调度指令;省内跨设区市的4条流域均编制了年度水量调度方案,市县两级按方案要求落实水量调度。
落实水价改革与水资源费有偿使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计划新增实施面积200.6万亩,实际完成208.78万亩,超额4.08%;大中型灌区骨干与田间工程分界点、井灌区以井为单元,全部实现用水计量;农业用水总量指标分解到用水主体的面积占实施面积的比例达100%;实施面积范围内的田间工程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全面落实;农业水价全部调整到不低于工程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及时分解下达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3508万元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省级财政落实1100万元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
落实取用水管理基础工作。按时向水利部报备《福建省取水口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3年)》和《福建省2022年取水计量监测体系建设实施计划》;完成第三阶段取用水调查名录库建设,新增名录330个,所有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填报率均达100%,按时完成全省用水总量核算工作;按时报送国控取用水户和国家重要水源地监测数据,到报率超过95%。
从严管水出重拳
在科学分水、节约用水的同时,福建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全力加强取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牢牢把好用水关。
严格节水评价。对与取用水相关的水利规划、水利工程项目、需开展水资源论证的相关规划、办理取水许可的非水利建设项目等4类规划和建设项目,开展节水评价审查,指导市县两级规范节水评价内容,建立节水评价登记台账管理。2021年,福建省共有222个水利工程项目和水利规划开展了节水评价,并全部通过节水评价审查。同时,印发了《关于加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推动23个区域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
加强在线监管。持续推进年许可地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年许可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取水单位取水实现在线监测,2021年新增在线监测166个。全面核查全省7140本存量取水许可证照,补录信息25万条,并全部换成电子证照。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全省共建立取用水调查名录2539个,组织2680个取水单位在线填报及复核用水相关数据超过2.5万条,季度和年度填报率均达到100%。严格征收水资源费,全省共征收5亿元,其中省级1.9亿元。
落实整治整改。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共核查取水口1.8万个,确定全省非农村用水的整改类项目1525个,按序时完成整改71%。在全面完成2020年水利部和省级监督检查发现的70个违规取水问题整改的同时,持续对12个县开展水资源管理和节水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核查,共发现问题26个,已以“一县一单”要求各地落实整改。
精心护水靠强化
福建省不断推进流域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三大流域”,闽江流域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九龙江流域启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敖江流域稳步推进水源保护示范区建设。围绕建设美丽河湖目标,以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为重点,以保障供水安全为根本,全力保护水资源。
强化生态流量管控。全省12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重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均已批复,并编制了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年度生态流量考核全部达标。
强化地下水管理。全省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年度地下水水位保持平稳,未被水利部点名、技术会商和约谈;编制完成《福建省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方案》,并报送水利部和流域管理机构。
强化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成17个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年度自评和2020年度发现问题整改,按时报送水质监测成果,及时处置水源地数据异常情况;福建省地级市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所有地级市均建设应急备用水源。
强化河湖管理保护。福建省共整治河湖“四乱”问题1152个,拆除涉河违建2.9万平方米、非法采砂堆砂点237处;全省12条主要河流、小流域Ⅰ—Ⅲ类优质水比例分别达到97.3%、93.3%,105个地表水国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94.3%;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实施18座中央资金补助的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完成中央投资2102万元,累计攻坚解决378个水库除险加固遗留问题,按时序完成攻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