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内河治理是河湖长制工作的一个重点,作为拱辰街道的居民,我建议相关部门要及时解决流经街道的南郊河祥荣荔树湾段水体异味问题。”近日,莆田市人大代表郭明霞在市人大常委会7月“代表活动日”座谈会上提出建议。“您提出的问题我记下了,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实行滚动销号管理,也邀请您参加巡河、问河、督河,继续监督和支持河湖长制工作。”莆田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当即就此问题表态。
据了解,“代表活动日”当天,莆田市人大常委会组织60多名市人大代表,分赴各县区(管委会),围绕“助推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主题,实地察看多处河道、沟渠、湖泊治理保护工作情况,听取相关部门关于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提出多条意见建议。
此前,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莆田市人大代表助推河湖长制工作方案(试行)》,此次“代表活动日”正是对全市河湖情况的逐一摸排盘点。根据工作方案,莆田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监督河湖长制工作专班,在全市范围内选聘市人大代表参与监督河湖长制工作,通过普查、整改、自评、验收、总结等阶段,明确每个步骤的实施时间和工作内容。该项工作将持续到年底,其中,受聘的市人大代表每月5日前将把参与监督的河湖问题整改情况报送工作专班。
近年来,莆田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地方人大职能作用,自获得立法权以来,莆田市制定并施行的8项实体性法规中,环境保护立法就有6项,东圳水库、木兰溪、湄洲岛、城市生态绿心、山体资源以及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等一批法规接连出台,逐步构筑起全市生态文明法规制度体系,并连续五年对环境保护法及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相关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列出问题清单,交由相关部门整改落实,以法治力量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此次人大代表助推河湖长制工作是莆田市人大常委会护航生态环境保护、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又一探索。据悉,本月“代表活动日”提出的意见建议,已整理形成问题清单,交相关部门研究解决。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将跟踪监督,实行“一月一监督一核销”,督促相关受聘市人大代表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对应河湖长巡河履职,确保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整改结果将分别纳入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体系、年度河湖长制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