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为扶持条件恶劣的偏远自然村农户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的“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资金,竟然被一些村干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甚至贪污。去年底以来,福建多地查处涉及造福工程的违规违纪问题,共发现了问题线索864条,已立案74件,涉案金额1376万余元,占到扶贫领域问题立案总数的28%。造福工程何以沦为造假重灾区?
补助成骗局:
谁有资格申报?村干部说了算
得知自己有一笔上万元的造福工程危房补助款被冒领,福建龙岩市永定区岐岭乡新村村民廖天佑感到奇怪:“我家的房子是2006年建的,这些年没有新建、翻建房屋,这笔钱是怎么拿到的?”
廖天佑被骗快4年了。时任新村村主任的廖林华曾找到他,说要拿他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用一下。“没说要做什么,我直接就给他了。他是村干部,经常拿着村民的身份证、户口簿代办医保、社保,有时还帮村里争取些资金。有的村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常年放在他那儿,我也没多想。”
今年3月,检察机关到村里调查时,廖天佑才知道,2012年9月至2013年10月间,廖林华利用协助岐岭乡政府办理造福工程危房补助资金申报之机,拿着村里28户村民身份证和户口簿,伪造了他们建房的材料,申领了造福工程危房补助款,将永定区农办下拨的39万余元资金据为己有。
原来,廖林华瞒着村民,用村民的身份证开设银行卡,自己设定密码,把打到农户卡里的扶贫资金直接取走。直至案发,这28户村民才知道“被利用”冒领扶贫资金。他们都没有新建、翻建房屋,并不符合造福工程危房补助条件。
操作靠手法:
违规招数五花八门
在多地发现,造福工程危房补助款体量大、受益人员多,而申报往往由村干部操办,一些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暗箱操作,作案手法五花八门。
——优亲厚友,采取无中生有、以少报多、重复登记、伪造材料等方式,将不符合条件的亲友纳入造福工程危房补助范围。泉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一些村干部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亲友作为补助对象上报,有的甚至伪造户籍、家庭人口、建房照片等材料,骗领补助款。”
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云峰村村委会主任王瑞永在协助镇里办理造福工程危房补助过程中,明知其侄儿并非本村户口,仍通过伪造申报委托书、变更补助户头等手段领取补助资金1.2万元。
2014年6月,泉州安溪县新岭村党支部书记陈荣斌、村主任陈文彬在协助乡政府开展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工作过程中,明知37户农户不符合申报条件,擅自将其纳入补助范围予以上报,共违法取得补助款项61万余元。
——国家公职人员违规申报、骗领造福工程危房补助款,造福工程竟成“福利”。福建梅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主任科员陈龙焕在老家永定区陈坊村购买了一块宅基地建房。2015年2月,陈龙焕利用村里申报造福工程危房补助款之机,隐瞒自己的职业,通过村委会向镇里递交了申报补助材料,骗领资金1.6万元。
——村干部私分截留、挪用挤占甚至贪污补助款。2013年9月,洛江区河市镇市田村在发放上级下拨扶贫基金造福工程危房补助款时,村支书刘燕青以代领为名,将杨玉霞等6户村民的3.3万元资金截留。杨玉霞说,申报扶贫资金这些事,没人告诉过我们,也没看到过公告,我家自始至终都不知情。
2012年至2015年,宁德蕉城区青澳村村主任江为祥等人在协助镇政府办理“造福工程偏远自然村搬迁”、“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项目中,抽取受补助农户补助款8.2万元,用于村委会账外开支,其中4万余元用于购买土特产送礼。
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村干部以申报补助款需要去上级部门“打点”、支付“跑腿费”等为名,明目张胆向村民索贿。永定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游胜辉告诉,岐岭乡中社村原党支部书记廖练珍在办理造福工程危房补助款中,以支付“申报费用”为名,要求村民交出80%的补助资金。
审核靠文件:
虚报冒领竟躲过层层监管
上杭县纪委副书记陈国铭、洛江区监察局副局长杜金基等办案人员告诉,村民特别是偏远山区村民大多不了解国家扶贫和强农惠农资金政策,推进实施造福工程的精准度其实更有赖于有关部门的审核、监管。
了解到,申报、发放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资金要经过村、镇、县(区)扶贫办三重审核。在村一级,村委会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予以公示;申报农户要填写申报表,包括家庭成员联系电话,新建、修建房屋情况等信息。在镇一级,镇政府要组织人员进行入户核查,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区)扶贫办要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审批结果在村委会进行张榜公示;造福工程危房改造竣工后,扶贫办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然而,虚报冒领人员大多能“一路绿灯”规避监管。
办案人员介绍,有的村干部伪造村民会议和村民建房材料,将所谓的“申报名单”张贴在村委会墙上拍照后,立即撕下,制造已经公示的假象,并上报镇里。
从众多案情来看,镇政府无一组织人员实地核查,都是审查村里上报的书面材料后就签字送到县(区)扶贫办。河市镇副镇长黄加庆说:“政府在扶贫、强农惠农资金方面投入不断加大,但资金申领、审核、发放以及后续使用监管,很大程度上都压在镇、村干部身上。”以河市镇为例,全镇精准扶贫对象125户438人,而镇里具体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就两三个人,没有对申报人员实地核实。
在县(区)层面,实地复核和竣工验收主要依靠镇、村报上来的文字和图片等材料。上杭县农业局局长王安麒说:“审核、发放造福工程危房补助款要对受补助对象逐一建档,全县受补助对象六七千人,经办人员只有一两人,把书面材料审核一遍已经看得眼花,没有精力实地去核实。”基层扶贫办工作人员坦言,对于造福工程危房补助资金申报、审核、发放和后续监管,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基层落实很难,很多要求形同虚设,给具体经办的村干部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以可乘之机。
针对造福工程危房补助在基层管理使用混乱、有效监督机制缺乏、违法违纪问题仍然突出等情况,福建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乡镇和县(区)扶贫办在审核造福工程危房补助款时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致,资金管理粗放,事前审核流于形式,资金下拨后缺乏后续监管,导致这一领域案件频发。
目前,福建对涉及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领域问题立案74起,涉案136人,其中村干部占到70%以上,一批监督不力、失职渎职的乡镇干部、县(区)扶贫办人员被问责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