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松溪县地处闽北浙南交界处,是千年古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省商品粮食基地县、重点林业县、生态农业试点县、老区重点县和省经济欠发达县。全县区域面积156.45万亩,常住人口13万人,乡村人口11.82万。
2003年松溪开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5年12月底完成阶段性任务,2006年3月份通过省市联合验收。林改20年,松溪县完成“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的改革目标,达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良好成效。截至2020年底全县林地面积128.14万亩,其中林地119.34万亩,森林覆盖率75.67%。2021年全县林业产值7.22亿元,比2003年增长4.39倍;农民人均收入15817元,其中40%来自林业。
均山到户 明晰所有权
林改前,山是集体的,林也是集体的,林子好坏跟群众没有利害关系,存在迹地更新难落实、盗砍滥伐难制止、火灾扑救难组织的“三难”局面。林改后,山均到户,林成了自己的,林农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大大激发。林农把山当作“聚宝盆”,将林视为“摇钱树”。他们自发上山巡视,看好“自家林”,想盗伐的人不敢了,盗伐私人林木的现象几乎没有了;有的自费设立护林牌、开设防火路,管好“自家山”、火灾发生率比林改前大幅降低了,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群众也能互相帮助自发上山及时扑救。
2003年,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行林地预期均山,集体预留林地统管山林占集体林的13%,单位占15.1%,个体占71.9%。当年10月,渭田镇杉坑村完成全县“均山”试点阶段性任务。2004年,出台实施《关于开展集体林“均山到户”承包经营改革的实施意见》,采取林地均山改革模式,当时为全省林改第一县。全县完成均山99个村,均山面积74.3万亩,占应均山面积77.33万亩的96.1%。
2006年验收后,经过调整全县共有集体林87.3万亩,纳入林改的有79万亩,其中78.9万亩商品林明晰了产权,产权明晰率达99.8%。同时,完成林权登记发换证工作。
还山于民 落实处置权
松溪县花桥乡村头村村民自发集资,在村口竖起一块大石碑,刻上林改的政策和村规民约。村民说:“林改政策好,写在纸上怕破掉,雕在木头上怕烂掉,刻在石碑上才能永久!”这是民心碑,是安心碑。
林改后,明晰了产权,还山于民,林农成了山的主人。林农领取了全国统一样式的林权证,林农权益有了保障,吃了“定心丸”的广大林农护林造林、发展林业经济的热情一下子迸发出来。山地和林业经济成了农民增收的一个新平台,林农对自己的权属林地增加投入、舍得付出,或上山劈草浅锄、或抚育施肥,把山当作田来耕,把林当作菜来种,林业效益明显提高。
林改后,集体山林“判山”现象不再存在。村干部无权拍卖均山到户的林木,集体预留的林地也只有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才能转让,有效杜绝了过去村干部可以随意无序发包、拍卖集体林的问题。同时解决了一批“遗留”问题,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重大案件实行主要领导包案制和一般涉林纠纷案件包片及挂点领导负责制。林改以来,松溪县共调处各类纠纷206起,占发生数96%,涉及面积10607亩。
盘活林业资源 放活经营权
林改后,林地产权明晰,经营主体归位,林农造林热情高涨。一改过去“要我造林”为“我要造林”,许多农户主动联系苗木,到林业站咨询种植技术,造林计划比以前任何时候落实得更快、更早、更实、更好,每年造林面积比林改前均成倍增长,成活率也大大提高。
同时,实施林改配套工作,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突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引导分散林农联合起来,成立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提升林业合作组织规范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完善林业经营体系建设,促进林业规模经营。目前,全县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14家。
通过政府扶持、技术投入、资金补助,在全市培育一批附加值高、带动力强、具有县域特色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目前全县共有省级林下种植示范基地17片,面积共计3018亩。
规范林权流转 确保收益权
林改后,林业更加充满活力,村民买山租山种竹、种茶十分踊跃,山价由几十元飙升到上百元,林农山地开发热情火爆,林业经济有了大幅度增长。政府积极引导林农将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进行流转和抵押贷款,促进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使林权向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流转,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股份)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提高林业经营效益。
发展林下经济。通过政策与资金扶持,引导林农发展林下经济,鼓励开展林下套种、套养和以“森林人家”和“农家乐”为主题的生态旅游。目前,全县林下经济发展总面积215335亩,共创建省级森林人家13家、省级林下经济示范乡镇1个,带动农民就业5.86万人次,从事林下经济人均年收入1.07万元。
扶持家庭林场。现有林权管理系统登记注册家庭林场17家,一般从事造林、珍贵树种和苗木的培育工作。多数是农户自己成为林场主,通过示范引领、林地流转、雇工等形式带动农户生产经营,带动农户增收300多万元。
鼓励参与公益林管护。林业部门积极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既激发了群众参与管护的热情,也让林农通过护林员的推选和竞聘,获得了一定收入。
历经20年的林改探索,松溪县林业释放出强大的生产力,让荒山育成“绿山”、让农民捧上“金山”、让发展有了“靠山”。
松溪林业人将继续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我省建设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契机,以实施林长制为抓手,结合开展森林碳汇,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力争到2025年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5.5%,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2%,森林蓄积量超过576万立方米,立竹总数达3000万株,全社会林业总产值达24.2亿元,为更好更快地实现“绿色崛起、后发赶超”的富美新松溪守好绿水青山,收获金山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