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创新监管机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016-10-11   作者:   来源:福建农业信息网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社会稳定和政府形象,关系到福安市农业产业的生存和发展。福安市农业局着力加强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健全完善两个“监管平台”,建立“一个制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推进农资监管平台建设。全面启用农药平台监管,开展农药产品入市经销备案审核,加大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入市经销农药产品进入平台统一登记;农业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实行实名购用;加强农药经销动态监控,开展平台线上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农药购销异常情况;建立农药企业信用信息库,强化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推进平台升级拓展建设,督促指导兽药企业完成终端设备配置,全面完成安装培训和门店规范化改造,将兽药企业全部纳入农资监管平台监管,形成农药、兽药信息化监管网络,力争80%的农药、兽药产品实现购、销、用流向全程可追溯。

2.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平台。督促落实生产主体备案制度、生产记录诚信档案制度,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制度。完善已经纳入平台监管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列入省级规范社名录的农民合作社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扩大可追溯管理覆盖面,积极推动进入超市的规模种植养殖场(基地)生产的农产品逐步纳入平台监管。

3.探索建立产地准出制度。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的准备工作,探索建立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通过市场准入倒逼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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