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推动“林长+警长”工作机制落地生效,省林长办、省公安厅、省林业局等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林业执法会商,国家林草局驻福州专员办有关处室负责人受邀参加会商。
会商会上,相关单位通报了全省“林长+警长”工作机制推进情况,交流了近年来各自查办林业案件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方向和建议。国家林草局驻福州专员办介绍了督办的重点涉林案件,同时对抓好案件查处和森林督查工作进行了指导。
经过会商,各方交流了情况,形成了共识,增进了协作。一是加强信息共享。各单位同意建立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信息互通共享活动。下一次会商将邀请更多部门参与,以进一步密切林长制协作单位之间的合作,形成有效合力。二是深化执法协作。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机制,采取联合行动、联合执法、联合督导等方式,共同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推进市县公安部门在本级林长办设立工作联络室,加强涉林案件接处警、检验鉴定、涉案财务处置等方面的合作,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省林业局林长处、执法监督处,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