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漳州市林业局获悉,漳州市林业局联合漳州市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支行和银保监局印发《漳州市林业地票、林票管理办法(试行)》,标志着漳州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迈出关键的一步。
据悉,办法通过实施合作经营、量化权益、自由流转、保底分红、兜底保障等方式,赋予林业地票和林票制发、交易、质押、兑现、监管等方面的权能。同时,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开展多种形式合作经营,用地票保障林地所有权人和承包权人的权益,用林票保障经营权人的权益,解决初次林改时林地所有权和承包权等权益未落实以及集体林地“三权分置”不清的问题,突破当前制约林业发展的林业融资难、森林资源变现难等瓶颈,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林农变股东”的发展模式,为发展林业产业提供了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