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工程师陈清章(中)在对兰花品种进行鉴定 余晓勤/摄
近日,邵武市公安局城区森林派出所、森林警察大队破获一起非法采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兰花案,打掉一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兰花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团伙成员4人,缴获野生兰花4袋(编织袋),共700余株。
3月14日,邵武市公安局城区森林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水北镇下坪村后山采挖野生兰花。接报后,在水北派出所配合下,森林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展开调查,并成功将已经采挖完野生兰花下山的冯某和洪某抓获,当场查获野生兰草500多株,迫于压力,另外两名嫌疑人于第二日主动投案自首,并上缴非法采挖的野生兰花。后经福建华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鉴定,确认该4人采挖的700余株野生兰花均为寒兰,属兰科兰属植物。
据森林公安介绍,2021年9月,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公布,新增野生植物268种和32类,除兔耳兰以外的所有野生兰花,都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行列。非法采挖、销售、收购野生兰花的行为违反了《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涉嫌犯罪。
该4人的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目前邵武市公安局已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这起案件也成为自2021年9月,兰花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以来,福建省破获的非法采挖野生兰花第一案。该案的办理,不但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更给爱好养花的人士上了一堂法律课。邵武市公安局城区森林派出所所长陈榕在此敬告广大市民:采挖一株兰花就构成刑事犯罪,所以,不要随意的到山上采挖这种兰花,一旦采挖兰花会触犯刑律,要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