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水利局:深化落实河湖长制 推动流域生态治理
2022-03-24   来源:人民网

 三明市坚持以深化河湖长制工作为抓手,持续深化全域治水,打好碧水保卫攻坚战。2021年5月,因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再获国务院督查激励通报表扬;2021年1至11月,三明主要流域、小流域、主要湖库、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国省控断面、小流域考核断面水质排名均位居福建第一。

  生态引领,持续推动系统治理

  生态理念引领治理规划。着眼于“十四五”开局,坚持规划先行,以生态理念统筹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等重点项目的规划,完成“十四五”水安全保障等专项规划。

  精品示范打造治理样板。实施山水林田湖草项目104个,生态水系治理项目37个,建成建宁闽江源、泰宁大金湖等“幸福河湖”和将乐常上湖生态修复、大田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一批生态修复精品工程。

  统筹推进流域系统修复。实施沙县、建宁县综合治水试验及农村水系综合治理,统筹综合治水项目159个,完成安全生态水系等系统治理253公里。

  问题导向,持续推动专项整治

  高位推动流域问题短板整改。市委书记、市长研究部署流域保护工作,今年8月,“双河长”共同签发河湖长令,针对水环境方面存在问题和短板,下发6方面14项问题清单,已全部整改到位。

  高标推进水环境问题整治提升。连续五年印发《水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计划》,持续开展小流域水质、河湖“四乱”、小水电生态污染、农村生活污水垃圾、规模养殖污染等5方面整治。

  高效督导“四乱”问题整治销号。以清除河岸乱占、乱建行为为重点,连续三年开展河湖“四乱”整治,建立问题约谈机制。2021年全市建档河湖“四乱”问题437个,完成整改435个,“四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开拓创新,持续推动机制提升

  率先推行生态综合执法。在福建率先组建生态综合执法局,实现生态综合执法机构全市覆盖,并常态化开展工作。2021年全市共查处破坏生态环境案件170件,处罚款1408.76万元,适用行政拘留23件,刑事移送21件。

  率先推动标准化体系建设。创新探索河湖长制标准化管理,沙县在福建率先实行《县级流域河长履职工作制度》,并获评当年基层治水十大经验。市级启动全国首个国家级河长制管理标准化试点项目,牵头制定的《河湖长制工作管理规范》正式频布实施,成为全省首部地方标准;福建河湖长制“两山”理论教学实践基地在三明挂牌成立。

  率先探索司法助力机制。率先成立三明市生态执法与司法保护智慧治理中心,着力推动流域治理变革,入选福建生态环境司法“十大创新亮点”。全面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全流域设立“河道警长”,形成生态司法保护新合力。2021年发出司法建议书15份、检察建议书142份,办复率100%。

  率先建立民间河长监督机制。完善民间河长履职制度,在全省率先选聘政协委员担任“委员河长”,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率先建立“企业河长”“百姓河长”等民间河长队伍,凝聚社会治水新合力。

责任编辑:林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