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关系国计民生。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见人见事见效,强化政治监督,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四项监督”贯通协同,精准排查突出问题,严肃惩处粮仓“硕鼠”“蛀虫”,以有力监督守护粮食安全。
上下协同加强监督检查
福建省纪委监委坚持高站位谋划,组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多部门列入成员单位,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实施,因时因势调整监督重点,统分结合扎实推进全省专项整治工作。
省纪委监委专项督导组下沉南平、宁德、漳州、莆田等4个地市,对7个基层粮库及4家国有粮食企业进行督导抽查。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基层收购、储存、销售等三个重点环节,联合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开展“拉网式”清查,建立问题清单,实施对账销号,全面摸清摸准摸实底子。
泉州市纪委监委开展委托代储成品粮油“室组”联动专项督查,发现问题12项,提出强化监管监督建议9项,推动市发改委修订《泉州市应急储备成品粮油管理规定》。龙岩市新罗区纪委监委督促粮储局、财政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就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12个,督促相关部门完成整改9个,处理5人次。
与此同时,福建省坚持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底,下沉村组察民情访民意,将群众反映强烈的涉粮腐败问题列为监督重点,让群众在专项整治中感受到变化。
专项巡视巡察全面摸清问题
专项整治启动不久,福建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一体部署涉粮领域专项巡视巡察。省委派出7个专项巡视组,各设区市组建76个专项巡察组,同步对837个地方、单位进行全面“政治体检”,力求厘清问题、找准症结。
为确保专项巡视巡察“点穴”更精准,省委巡视办紧盯基层粮库,扭住粮食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着力发现套取国家购粮款、涉粮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涉粮资产监管不力等问题。
市县两级巡察机构按照“提级巡+交叉察”的原则,综合运用成建制、半建制等手段方式,同向发力,疏堵点祛痛点,合力打好“组合拳”。
“我们把交叉巡察作为此次涉粮领域专项巡视巡察的重要方式,巡察组副组长、联络员由本地巡察干部担任,巡察组组长和其他巡察干部从另一个县(市、区)抽调组成。”漳州市委巡察办主任张建兴介绍,此举既能有效破除本地“熟人效应”,还能促进外来巡察干部尽快了解县情开展工作。
宁德市委派出6个巡察组开展专项巡察,采取周汇报、中期汇报、阶段汇报等方式,配合省委巡视组深入了解情况,共发现问题386个,移交问题线索21条,2名干部主动投案。
专项巡视巡察期间,省市县三级巡视巡察机构共发现问题2507个,移交问题线索222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同级巡视巡察机构密切协作,组织力量快查快结专项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
查建并举构建长效机制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责任、腐败、作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紧盯人财物方面突出问题和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要人员,从严从快查办涉粮领域腐败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
“我们分级建立涉粮腐败问题线索台账,每周‘一调度一通报’,对全省工作情况进行研判调度,对各地自查自纠、查办案件等情况进行通报,对重大问题线索和案件挂牌督办。”福建省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有关负责人介绍。
发现问题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福建省纪委监委坚决清除粮仓“硕鼠”“蛀虫”的同时,着力推动建章立制补齐短板。
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查建并举,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莆田市城厢区纪委监委督促建立健全粮食购销管理规定、粮食仓储保管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平和县纪委监委针对涉粮腐败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粮储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一把手”权力滥用等问题,组织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督促案发系统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强化以案促改。
“粮食出了问题,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必须扛稳政治责任,强化政治监督,从严惩处涉粮腐败问题,不断深化专项整治成果,提升‘三不’综合功效。”福建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