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仙游县再发禁火令,决定从今日起至1月13日止,在全县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据了解,由于近期仙游县降水偏少,林间湿度较低,森林火险等级总体较高。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禁火令期间要求加强防范,消除隐患,防止森林火灾发生。
根据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的野外火源管理“十不准”“五不烧”通告要求。
“十不准”要求:
不准在林区烧田埂草,
不准在林区毁林烧荒开垦,
不准在林区烧灰积肥,
不准在林区乱丢烟蒂,
不准在林区生火煮饭、烧烤食物或野炊,
不准在林区玩火或放孔明灯,
不准在林区用电狩猎、烧火驱兽,
不准在林区生火取暖,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
不准在林区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烧”是指:未经批准不烧,未开好10米宽度以上防火隔离带不烧,未组织好看守人员不烧,未准备好扑火工具不烧,刮风、高温、干旱等高森林火险天气不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