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粮食收购者收购备案情况。莆田市涵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已申请粮食收购备案,备案号为(涵)粮备字〔2021〕第1号。二是粮食收购者执行质量标准和支付售粮款情况。2021年公司储备粮订单收购462吨,在收购现场公示质量标准,售粮款及直接补贴款全部通过“一卡通”一次性兑现给农户。由福州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表明,收购的粮食符合国家质量、品质和食品卫生标准。三是粮食经营者建立台账和报送统计数据情况。企业建立了粮食经营台账,台账记录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指定专人从事粮食统计工作,统计人员参加了粮食流通业务培训,能按时向粮储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并通过“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网络直报统计报表。企业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和统计报表中各项数据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