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河长办到莆开展2021年河长制考核工作
2021-12-16   作者:吴炳端 吴振凯 陈顺妹   来源:东南网

省河长办一行到莆开展考核工作

13-15日,省河长办四级调研员陈立一行6人到莆田开展河长制考核工作,并召开碰头会。莆田市副市长、市副河长吴健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河长办主任、水利局局长黄德元等参加会议。

会上,吴健明介绍了2021年莆田市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吴健明指出,莆田坚持以市第1号河长令为方向,以河长日为抓手,全方位加强河湖治理保护,全力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河湖面貌持续向好,推动市河长办获评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推动秀屿区创成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此外,木兰溪治理写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并作为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成果亮相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木兰溪治理精神成为中国共产党精神福建谱系,河湖长制实现有名有责有能有效。

省考核组对莆田市河湖长制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介绍本次考核组织方式及考核内容。市河长办副主任、水利局副局长蔡开国全程陪同考核。

考核期间,陈立一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围绕2021年河湖整治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和13大治理攻坚战四大巩固提升工程、五大协同治理行动、制度创新等落实情况,对照2021年度福建省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直插现场、直奔基层,先后来到莆田市、荔城区、仙游县河长制办公室,抽取西天尾镇、拱辰街道、榜头镇、度尾镇等4个乡镇的河长巡河台账,检查河长巡河履职情况;查看河长办标准化建设及河长制平台建设情况;并对河湖“四乱”问题整改情况及第三方管养或物业化保洁等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最后复核加分项,逐点检查河湖管理保护,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等工作,确保掌握第一手资料和真实情况。

责任编辑:小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