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从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今年福建省粮食播种面积1252.6万亩,比上年增加1万亩,超过国家下达任务数1万亩;粮食总产量506.4万吨,比上年增加4.1万吨,超过国家下达任务数4.4万吨。
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紧盯全年目标任务,层层压紧压实任务,福建省政府分解下达粮食生产任务目标到设区市,按季节、分品种将任务细化到县到乡、落实到村到田,完成情况列入各地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在粮食生产关键时期,福建省纪委、福建省政府督查室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多次组织人员,对各地粮食任务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现场反馈,现场指导整改。
为夺取粮食丰收,今年福建省出台系列政策,激发农户种粮、各级政府抓粮积极性。
修订后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自今年4月15日起施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第一次在行政法规中得以明确规定。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福建省将粮食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对各地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对未完成任务的地方予以降低一档考评等次,即“一票否优”。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福建省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九条措施》,福建省级财政新增安排5000万元,对种植早稻30亩以上且连作晚稻的经营主体,按早稻面积给予每亩200元奖励;新增安排1000万元,对利用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6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按实际面积每亩最高奖补100元,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福建省级安排粮食生产奖励资金3066万元,对完成2020年粮食播种面积目标的县(市、区),按照粮食面积超额完成部分给予每亩300元奖励。同时,福建省政府还对粮食生产综合考评前10名的县(市、区)进行通报表扬,对没有完成粮食生产约束性任务的县(市、区)实行通报批评;对粮食生产任务完成好、贡献大的3个县(市、区)各奖励1000万元。
为鼓励各地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等“五新”技术,提高粮食单产水平,省级配套5000万元资金,用于实施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在28个县(市、区)新建水稻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33个,建立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255个以上,示范面积12万亩以上,推广,示范带动粮食大面积均衡增产,2021年全省亩均增产3公斤。同时,春耕期间,福建省在全省范围开展“质量兴农促春耕”活动,组织千名农业专家深入万个乡村,采取分片包干、驻村蹲点、巡回指导等方式,推动粮食生产特别是早稻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