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落实泉州市河湖长制,加大河湖长制工作力度,推动泉州全市河湖长履职尽责,营造全社会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经泉州市政府同意,决定从今年起在泉州全市开展河湖长制“河长日”活动,时间为每年的9月26日,暨《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获福建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之日。
在“河长日”当天,泉州各地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各级河长集中开展巡河,重点巡查河湖水质、“四乱”情况,以及群众关注的水环境问题等;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议部署全面工作或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协调解决涉河涉湖涉水重大难点问题;此外,“河长日”还将开展以河湖长制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参与河湖长制工作,大力营造浓厚管河、爱河、护河氛围,构建全民性的河湖管护模式。
近年来,泉州市以河湖长制工作为抓手,着力改善提升流域生态环境,取得明显成效。截至8月底,泉州市主要流域39个国、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97.4%;其中,14个国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100%;25个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96.0%。39个小流域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2.1%。县级以上13个实际供水的饮用水水源地Ⅲ类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山美水库、惠女水库总体水质均达Ⅱ类,优于Ⅲ类水质目标;今年以来,泉州全市完成162个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改;共清理“乱占”2014平方米,取缔“乱采”1处,整治“乱堆”4582.3立方米,拆除“乱建”6848平方米,打捞河面垃圾68918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