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泉州市永春县桃溪流域河长签署发布2021年第1号河长令,督促有关部门、流域沿线各乡镇落实职责,扎实做好流域内各类污染源治理工作,确保大溪桥(永春)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一是加强专班督促推进。成立县级流域河长担任组长,县环委办、县河长办、县政府督查室为成员的水质提升工作专班组,落实对上游乡镇交界断面、汇入支流及重点项目施工上下游“每周一、三、五加密水质监测”,对上游乡镇水质提升项目、重点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每周二、四开展专项督查”2个机制,压紧压实乡镇和项目建设单位责任,确保治污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加强生活污染治理。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推进大溪桥上游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污水收集处理模式,确保农村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加强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含修复),确保设施有效运转,污水达标排放。强化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在石鼓镇石鼓社区、社山社区、卿园村,五里街镇埔头村、高垅村开展污水管网建设,完善污水收集支管,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确保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对断面上游入河排水口进行排查整治,及时截污和项目生成并进,短、中、长期整治措施相结合,确保沿溪流域管网覆盖到位。
三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大溪桥上游乡镇违规养殖场全覆盖摸排,对非禁养区内存栏 250 头以下的未实施标准化改造无法做到达标排放或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复养或新增违规生猪养殖场(户)的,组织关闭、拆除;对河道沿岸的零散养殖场(户),集中组织关闭拆除;加强对存栏2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的监管力度,强化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养殖污染问题,严防养殖反弹回潮,减少养殖污染入河。
四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对流域周边农田、果园、茶园等肥料、农药质量和使用数量的监督管理,确保合理施用化肥、农药,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数量;在沿溪农田大力推广测土配方精准施肥技术,减少盲目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土壤氮磷含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入河。
五是加强水土流失监管。加强对大溪桥(永春)国控断面上游涉及的马跳水库、横七线道路及桥梁工程、海西天然气管道工程、泉南高速扩宽工程的监管,严格按照水保方案和环评要求,严格执行水保和环保措施。同时,加强执法力度,对严重违法的立案调查,确保施工不污染桃溪水体。
六是加强水质跟踪监测。推进乡镇河长办标准化建设,建立水质常态化监测机制,对主要超标排水口及关键断面加密监测,定期跟踪水质变化。发现水质超标情况迅速启动污染源溯源排查并上报至县河长办,形成问题清单,细化治理任务,有针对性的分类处置,并限期整治。
此外,桃溪流域河长还将不定期检查抽查河长指令完成情况,对未按照指令开展工作或工作完成不到位的,对相关部门、乡镇责任人视情况进行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