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区)林业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关于编制2016年标准站建设方案等工作的通知》(林站建字〔2016〕24号)、《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标准化林业站和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林资〔2015〕9号)和《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关于开展2016年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核查工作的通知》(林站建字〔2016〕28号)要求,现将做好标准化林业站和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以及迎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6年标准化林业站和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2016年标准化林业站和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投资计划和建设资金已经下达各有关县(市、区)林业局,详见《福建省林业厅关于转下达2016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闽林计财〔2016〕50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6年森林资源保护等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6〕13号)。请相关县(市、区)林业局及时组织指导纳入年度建设范围的基层林业站编制年度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时限、配套资金比例及金额等。并于2016年8月20日前将年度建设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分别报送设区市林业局和省森林资源管理总站,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fjzyzczt@126.com,省厅将研究后批复。2014、2015年实施方案尚未上报的,一并补报。今后拖报年度建设实施方案的,将予以通报。
二、做好2015年标准化林业站和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和自查工作
各市、县(区)林业局要按照《乡镇林业工作站工程建设标准》《福建省林业厅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林资〔2014〕2号)《福建省林业厅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林资便函〔2015〕11号) 等要求,根据年度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对2015年标准站建设的管理和指导,对建设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督导。项目建设县(市、区)林业局要及时做好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于2016年11月20日前报送省森林资源管理总站。
三、配合国家林业局做好2009年至2014年标准化林业站建设的核查工作
国家林业局从2009年至2013年开始进行标准化林业站建设试点,2014年全面铺开。按照《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检查验收办法(试行)》要求,标准化林业站建设的检查验收实行县级自查、省级验收和国家核查三级程序。为全面做好标准化林业站建设的核查通报工作,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成立核查组,将于今年8-9月对2009-2014年各年度的标准化林业站建设进行核查通报,请各有关市、县(区)林业局及林业站按要求做好迎检准备。
标准化林业站建设县(市、区)林业局需准备以下材料(材料应分别按2009-2013年和2014年准备):
(一)县级自查报告(需补充2009-2013年标准化林业站建设的自查报告)。
(二)各年度上一级部门下达的标准化林业站建设任务及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分解计划、到位、实际完成情况。
(三)项目建设资金的财务决算报告和会计报表。
(四)档案资料。主要包括标准化林业站建设实施方案,林业站机构、编制、管理体制、人员学历、职称等批文、证书、证明材料,基础设施权属及建设有关的照片、完工文件,设备购置单据等。
(五)中央投资以外,省、市、县给予标准化林业站建设资金支持的文件和资金凭证。
(六)建设措施典型,效果好、有推广价值的县级以上典型单位的文字材料等。
(七)其他有必要说明的材料。
附件:2009-2014年标准化林业站建设名单
福建省林业厅
2016年8月2日
附件
2009-2014年标准化林业站建设名单
年度 | 标准化林业站名单 | 备注 |
2009 | 无 | |
2010 | 邵武市吴家塘、云霄县陈岱 | 2个 |
2011 | 光泽县崇仁、上杭县古田、长乐市罗联 | 3个 |
2012 | 武平县十方、岩前,长汀县濯田、河田、羊牯、三洲、涂坊、稔田 | 8个 |
2013 | 长汀县大同、新桥,永定县下洋,蕉城区霍童,福鼎市秦屿,周宁县城关、浦源,永泰县同安,闽清县白中,云霄县莆美,沙县虬江,浦城县水南。 | 12个 |
2014 | 闽清县桔林,武夷山市洋庄,沙县青洲,诏安县梅州,芗城区浦南,永春县一都,安溪县龙门,柘荣县富溪、英山,福鼎市佳阳,永定县城东。 | 11个 |
总计 | 36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