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收入
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3.18 亿元(粮油销售收入22.47亿元,其他业务收入0.69亿元)。其中,政府补助4.20亿元,占全部收入的18.12%。福州市、南平市、三明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及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收入超过亿元。
二、成本及费用
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营业成本22.66亿元(粮油销售成本22.58亿元、其他业务成本0.03亿元);费用总额5.89亿元,主要由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相对固定的支出构成。
三、实现利润
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营业净利润为0.13亿元,其中实现盈利的地区及单位有5个,分别是福州市、厦门市、莆田市、三明市等4地区及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四、资产及负债
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产总额208.65亿元,其中存货100.65亿元,占资产总额的48.24%;负债总额170.06亿元(资产负债率81.52%),其中短期借款102.68亿元,占负债总额的60.38%。
五、融资
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累计筹集收购资金1.23亿元,其中农发行贷款0.93亿元(政策性贷款0.88亿元)、其他金融机构贷款0.1亿元、自筹资金0.2亿元。
六、所有者权益
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所有者权益38.59亿元,其中实收资本9.22亿元占所有者权益总额的23.89%、国家资本7.53亿元占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9.51%。